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CYEV,113,嘉小,421,2024082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嘉小字第421號
原      告  文化世家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林美利 


被      告  蘇文良 
訴訟代理人  陳典良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3年9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在嘉義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吳芙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江芳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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