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CYEV,98,嘉小調,346,2009102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蘭潭DC-B棟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代理人
乙○○
相對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嘉小調字第346號給付管理費-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10月26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嘉義簡
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國益
書 記 官 陳湘蓉
通 譯 池冠儒
調 解 委員 洪千雅
調 解 委員 黃秀敏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 對 人 丙○○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願與聲請人調解。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柒仟貳佰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丙○○
調 解 委員 洪千雅
調 解 委員 黃秀敏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 陳湘蓉
法 官 黃國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湘蓉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