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民事-FSEV,108,鳳小,832,20191018,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鳳小字第832號
原 告 陳寶珠
訴訟代理人 蕭正吉
被 告 高清雲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8 日
鳳山簡易庭 法 官 楊詠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8 日
書 記 官 蔡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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