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民事-FSEV,99,司鳳勞調,8,2011011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司鳳勞調字第8號
聲 請 人 柯通利
代 理 人 張宗隆律師
相 對 人 伊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
法定代理人 洪玉娟
代 理 人 謝孟光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勞調字第8號職業災害補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00 年1 月18日上午11時3 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二樓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蘇盛源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柯通利 到
聲請人代理人 張宗隆律師 到
相對人代理人 謝孟光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參拾萬元整,給付方式:共分十五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五日起,於每月十五日各給付貳萬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相對人直接匯入聲請人設於大寮大發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 ,戶名柯通利之帳戶內),若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就本件其餘請求均拋棄,並就本案不再提起任何民、刑事之請求。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柯通利 聲請人代理人 張宗隆律師 相對人代理人 謝孟光 調解 委員 蘇盛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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