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民事-FSEV,99,司鳳小調,356,2011011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56號
聲 請 人 黃詩涵
法定代理人 魏勤說
相 對 人 黃豐瑞
43號6 樓.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56號履行協議事件於中華民國100年 1月19日下午 4時12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駱青樺
調解 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魏勤說 到
相 對 人 黃豐瑞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參萬陸仟元整,給付方式:於民國一百年二月十日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魏勤說 相 對 人 黃豐瑞 調 解 委 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駱青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0 日
書 記 官 駱青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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