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簡易庭民事-FYEV,110,豐簡,134,202103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豐簡字第134號
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訴訟代理人 黃煜翔
被 告 蔡文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被告送達不合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5月11日上午9 時35分,在本院豐原簡易庭第1 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 官 段奇琬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許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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