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筆 錄
113年度岡司小調字第268號
聲 請 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 理 人 張俊清
相 對 人 林福龍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岡司小調字第26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
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8日上午10時10分在臺灣橋頭地方
法院岡山簡易庭岡簡協商室1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書 記 官 顏崇衛
調 解委 員 黃豐隆
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張俊清 到
相 對 人:林福龍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貳萬捌仟元。
給付方式:於民國113 年8 月29日前(含當日)給付,並匯入聲請人指定帳戶(帳號由雙方自行約定)。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張俊清
相 對 人:林福龍
調 解 委 員:黃豐隆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顏崇衛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30 日 書 記 官 顏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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