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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訴字第167號
公 訴 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曹壽民
選任辯護人 孫小萍律師
吳欣陽律師
被 告 潘彤健
選任辯護人 蔡鴻斌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字第5832號、103年度偵字第251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潘彤健均無罪。
理 由
壹、公訴意旨略以:緣被告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被告中興工程公司)為承標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下稱鐵改局東工處)之「(標案案號:100IZ004號、履約期間為民國 100年6月1日至103年5月31日)」之廠商,並負責監造鐵改局東工處第CL212標自強隧道土建工程(下稱CL212工程)。
被告潘彤健則係中興工程僱用之品管人員,負責試驗取樣、送驗、會驗及審核試驗報告;
徐登峰為「昱暉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昱暉公司)」負責人,負責審核、簽署試驗報告;
陳建樺為昱暉公司員工,負責試驗、製作試驗報告;
李家瑋為磊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磊信公司)品管人員,負責將磊信公司出品之混凝土送驗;
廖韋喬為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福清公司),負責監工、品管及試驗採樣。
上開5人均為從事業務之人(廖韋喬、徐登峰、陳建樺、李家瑋涉犯詐欺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部分,均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2年度偵字第5832號、103年度偵字第1745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
緣被告潘彤健與廖韋喬於 100年10月26日共同辦理 CL212工程之鋼纖維噴凝土試體取樣(取樣位置:南口、鋼纖維噴凝土抑拱NO:257-266 號),並送交昱暉公司進行韌性指數試驗,而陳建樺於 100年11月30日完成原始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即報告編號: 00000000號、尚未經徐登峰簽署,下稱舊韌性指數報告),其上記載試樣編號1至3之韌性指數I5為3.1、4.0、3.6,I10為4.5、7.2、5.8,I20為6.6、12.2、9.3,未達契約規範之合格標準(I5大於4、I10大於6、I20大於10),應判定為次品質噴凝土。
然廖韋喬、李家瑋、徐登峰、陳建樺 4人可得而知上開舊韌性指數報告若經修改,福清公司、磊信公司將可據以向鐵改局東工處詐領全額混凝土之工程款項,竟仍與被告潘彤健意圖不法所有,共同基於詐欺、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由被告潘彤健、廖韋喬、李家瑋分別聯絡徐登峰,要求徐登峰重新調整韌性指數數值,使數值達到契約規定標準,徐登峰遂指示陳建樺重新製作不實之韌性指數報告(上記載試樣編號 1至3之韌性指數I5為4.2、4.0、4.0,I10為7.1、7.2、6.7,I20為 11.6、12.2、11.2,下稱新韌性指數報告),足生損害於鐵改局東工處工程管理、驗收之正確性。
上開新韌性指數報告經徐登峰簽署後,交由廖韋喬向被告潘彤健抽換不合格之舊韌性指數報告,而被告潘彤健、藍國輝(已歿)身為監造人員,均明知新韌性指數報告之韌性指數業經不實修改,仍另基於違背法令監造圖利廠商之犯意,於收受並審核上開登載不實之新韌性指數報告時,於「檢(試)驗結果」欄勾選「合格」,據以呈報被告中興工程公司、鐵改局東工處以行使之,使鐵改局東工處陷於錯誤,誤將原屬次級品混凝土之物料,以合格品全額給付,致溢付工程款新臺幣(下同)71,492元予福清公司(廖智威涉犯詐欺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部分,業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 102年度偵字第5832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
因認被告潘彤健涉犯刑法第215條、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及政府採購法第88條第1項監造人員圖利廠商罪嫌,被告中興工程公司則因其受雇人即被告潘彤健則因執行業務犯同法第88條之罪,故應依同法第92條規定科以前條之罰金等語。
貳、程序事項: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記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及第310條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
而犯罪事實之認定,係據以確定具體的刑罰權之基礎,自須經嚴格之證明,故其所憑之證據不僅應具有證據能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程序,否則即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據。
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無罪之諭知,即無前揭第154條第2項所謂「應依證據認定」之犯罪事實之存在。
因此,同法第308條前段規定,無罪之判決書只須記載主文及理由。
而其理由之論敘,僅須與卷存證據資料相符,且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即可,所使用之證據亦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即使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
故無罪之判決書,就傳聞證據是否例外具有證據能力,本無須於理由內論敘說明(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 2980號刑事判決足參)。
是以,下述本院採為認定被告無罪所使用之證據,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且毋庸論敘所使用之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參、實體事項:
一、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
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若其關於被告是否犯罪之證明未能達此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致使無從形成有罪之確信,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即不得遽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
而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 3105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刑事判例意旨參照) 。
次按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定有明文。
故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 (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28號刑事判例參照)。
二、公訴人認被告潘彤健涉犯前開刑法第215條、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及政府採購法第88條第1項監造人員圖利廠商之犯行,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涉犯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之犯行,無非係以被告潘彤健於警詢、偵查時之供述、證人徐登峰、陳建樺、廖韋喬於警詢、偵查時之證述、通訊監察譯文、舊韌性指數報告、新韌性指數報告、鐵改局東工處102年11月26日鐵東三段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檢附之相關資料、CL212工程第18期工程分期估驗單各 1份為主要依據。
然訊據被告潘彤健堅詞否認有何上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及政府採購法第88條第1項監造人員圖利廠商之犯行,辯稱:伊係因為第 1次去調查局很緊張,時間也過很久了,加上調查官也沒有提示完整的通訊監察譯文,伊才於警詢時供稱伊怕試驗不合格要重新施工及取樣送驗很麻煩,所以指示昱輝公司傳真合格韌性指數試驗報告給伊,伊於偵查供承舊韌性指數報告可能有初始破裂點判定上之瑕疵,係因伊於警詢後曾與同事討論,覺得可能是初始破裂點判定之瑕疵,且檢察官也沒有提示完整通訊監察譯文,伊事後於新韌性指數報告上簽名係因為伊相信此為經昱暉公司技師簽證之正式報告,沒有想到可能是造假的數據,因為舊韌性指數報告僅是傳真的非正式報告,沒有技師簽證,且廖韋喬每次都送一疊厚厚的報告給伊看,所以伊於簽核新韌性指數報告時沒有想到舊韌性指數報告等語;
被告潘彤健之辯護人亦為被告辯護稱 :附表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顯示被告潘彤健要求陳建樺提供任意 3份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及於發現其中所含之舊韌性指數報告為不合格後要求陳建樺更換 1份合格的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乃至於事後詢問徐登峰為何有舊韌性指數試驗報告為不合格後,徐登峰旋告以可能為大陸工程資料之誤植,且依照前後2次之傳真內容以觀,昱暉公司第2次傳真之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之內容係以其他份之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即報告編號:00000000號) 替換舊韌性指數報告,顯見被告潘彤健未指示或教唆昱暉公司將不合格的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成合格的新韌性指數報告,是被告潘彤健無配合簽署不實報告及為不實估價之問題等語。
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之辯護人則為被告之利益辯護稱: 依附表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可知被告潘彤健並未指示、暗示徐登峰、陳建樺製作不實韌性指數試驗報告,相反地,證人徐登峰尚陳稱舊韌性指數報告是測試人員抄錄時抄錯;
又舊韌性指數報告非被告潘彤健擅向昱暉公司索取,而係為因應鐵改局東工處之專案稽核;
且觀諸證人廖韋喬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其每次都給被告潘彤健 5、60份報告,衡情應無法嚴格要求被告潘彤健必須記得廖韋喬交付之報告中含有報告編號與舊韌性指數報告相同,然內容卻不同之新韌性指數報告等語。
經查:
(一)被告潘彤健被訴共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部分:1.被告中興工程工司為承標鐵改局東工處之「(標案案號:100IZ004號、履約期間為民國 100年6月1日至103年5月31日)之廠商,並負責監造 CL212工程。
被告潘彤健係被告中興工程公司僱用之品管人員,負責試驗取樣、送驗、會驗及審核試驗報告;
徐登峰為昱暉公司負責人,負責審核、簽署試驗報告;
陳建樺為昱暉公司員工,負責試驗、製作試驗報告;
李家瑋為磊信公司品管人員,負責將磊信公司出品之混凝土送驗。
廖韋喬則為福清公司工程師,負責監工、品管及試驗採樣。
被告潘彤健、廖韋喬於100年10月26日共同辦理CL212工程之鋼纖維噴凝土試體取樣(取樣位置:南口、鋼纖維噴凝土抑拱 NO:257-266號),並送交昱暉公司進行韌性指數試驗。
被告潘彤健於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許,致電陳建樺要求其傳真3份韌性指數報告,陳建樺遂於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0分許,以門號00-0000000號室內電話傳真3份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即報告編號:00000000、00000000號及舊韌性指數報告) 至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且舊韌性指數報告上記載試樣編號1至3,韌性指數I5為3.1、4.0、3.6,I10為4.5、7.2、5.8,I20為6.6、12.2、9.3,未達契約規範之合格標準(I5大於4、I10大於6、I20大於10)。
被告潘彤健發覺上情後,旋於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4分許致電昱暉公司,告知陳建樺舊韌性指數報告不符合前揭契約規範之合格標準,並請陳建樺更換1份合格報告。
昱暉公司嗣於 100年12月1日上午10時7分許,以門號00-0000000號室內電話傳真3份符合契約規範合格標準之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即報告編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號)予被告中興工程公司。
舊韌性指數報告記載之 I值嗣經陳建樺修正為符合契約規範合格標準之新韌性指數報告,並經徐登峰簽證後,交付予廖韋喬,廖韋喬嗣再提交予被告潘彤健。
被告潘彤健收受新韌性指數報告後,即於經昱暉公司簽證及經福清公司藍國輝(已歿)審核為合格之新韌性指數報告「檢(試)驗結果」欄內勾選「合格」,並由被告中興工程公司內部之計價人員於 100年12月20日將新韌性指數報告核轉至鐵改局東工處玉里工程段,鐵改局東工處嗣即將CL212工程之鋼纖維噴凝土抑拱編號257至266 號視為合格品予以估驗計價,然本案案發後鐵改局東工處已依 CL212工程契約書之規定將上開鋼纖維噴凝土視為次品質噴擬土予以扣款71,492元等節,業經被告潘彤健於警詢、偵查、本院行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供稱明確 (見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移送證據卷,下稱調查卷,第 1頁背面至第5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5832號偵查卷宗,下稱偵卷,第84頁至第86頁、本院卷三第 184頁背面至第185頁背面、本院卷五第114頁背面至第115頁及第116頁至第116頁背面),核與證人廖韋喬、廖智威、徐登峰、陳建樺、李家瑋、陳天臨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時證述情節相符 (見調查卷第11頁背面至第14頁、第17頁背面至第19頁、第28頁背面至32頁背面、第41頁背面至第43頁、第52頁背面至第55頁、第69頁至第71頁背面、第73頁背面至第75頁、偵卷第38頁至第40頁、第49頁至第51頁、第59頁至第60頁、第65頁至第67頁、第79頁至第80頁、第115頁至第117頁、第126頁至第127頁、第139頁至第140頁、本院卷四第 252頁至第252頁背面、第254頁至第255頁背面、第258頁至第 259頁、第第262頁背面至第263頁、第264頁、第265頁背面、本院卷五第12頁背面至第16頁背面、第18頁至第20頁、第24頁至第27頁背面、第28頁、第29頁背面至第至第32頁背面 ),復有舊韌性指數報告、新韌性指數報告、本院 100年度聲監續字第97號通訊監察書及電話附表、決標公告、鐵改局東工處102年11月26日鐵東三段字第0000000000號函、CL212工程第18期工程分期估驗單說明、鐵改局東工處工程分期估驗單、工程估驗明細單、第 18-1期(100年10月)估驗總量計算表、第 18-2期(100年11月)估驗總量計算表、中興工程公司花東線鐵路電氣化工程處103年2月14日花東(000) -000-000 0號函、CL212工程契約書主文影本、鐵改局東工處 104年10月7日鐵東玉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檢附之監造服務工作執行計畫節本及如附表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各 1份、昱暉公司混擬土抗彎與韌性指數試驗紀錄表 3份附卷可稽(見調查卷第6頁至第7頁、第66頁至第68頁、第82頁至第83頁、第 96頁至第96頁背面、第100頁至第101頁、偵卷第9頁至第13頁、第134頁至第134頁背面、本院卷二第 7頁至第453頁、本院卷四第223頁及第229頁至第230頁),是上開事實,先堪認定。
2.被告潘彤健無直接或間接指示徐登峰或陳建樺將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至合格之行為: (1)按證人之記憶常隨時間之流逝,或與日常事務結合難免逐漸模糊或產生干擾,且人之記憶亦會因個人對事物之理解力、專注力、智識程度或年齡大小而有所差別,另證人亦可能因受外力之干擾(如強暴、脅迫、詐欺、利誘或收買等)、有意識之迴避(如權衡利害得失、面對被告或被害人時,不願作出不利其等之陳述)、事後串證或其他等因素,而為與原先不同之證述。
則事實審法院對於證人所為相異之證言,除應注意其證詞有無重大矛盾或瑕疵,陳述是否符合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之外,尤應考慮其作證時之語意有無肯定,態度是否堅決,有否猶疑反覆或故意迴避問題等情狀,再本其自由心證斟酌何者與事實相符,以為取捨,作為認定被告是否犯罪之依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42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查證人徐登峰於警詢時證稱: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即附表編號7),是昱暉公司進行CL212工程韌性指數試驗之 I值數據不合格,但陳建樺把不合格試驗報告及圖形轉給被告潘彤健,被告潘彤健即要求陳健樺重新傳真清楚的圖形,並把不合格數據修改成合格後再傳給他;
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38分之通訊監察譯文 (即附表編號19),是CL212工程取樣送驗的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中,有兩組韌性指數之 I值不合格,陳建樺卻把未修改的舊韌性指數報告傳真給被告潘彤健,廖韋喬也知道這份報告不合格,所以廖韋喬要伊把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成合格的;
前揭 2通電話所提及之不合格報告是同一份,伊是為公司的業績及營運壓力才配合被告潘彤健、廖韋喬將不合格的舊韌性指數報告竄改成合格的新韌性指數報告等語(見調查卷第30頁至第31頁);
於偵查時結稱:舊韌性指數報告與新韌性指數報告之I值截然不同是因為被告潘彤健拿到舊韌性指數報告後,打電話要求伊與陳建樺可以修改成合格,因為原本是用電腦去抓資料,面積會比較高,配合手動調整斜率方式重新抓初始裂點,這樣第1塊面積會比較小,I5的計算方式是用3.5的位移當作面積,I10、I20就是以下類推,這樣就會合格,被告潘彤健、廖韋喬、李家瑋都知道此事,且均有指使伊修正報告所以伊就指示陳建樺先用電腦擷取,若仍不合格,就用手動調整,手動後若還差一點點,就微調至合格為止;
100年 11月30日下午2時30分及同年12月1日下午4時29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即附表編號 15、30),是伊與廖智威討論舊韌性指數報告,他也知道報告經過竄改等語(見偵卷第38頁至第40頁及第139頁至第 140頁);
於本院審理時則先結以:被告潘彤健沒有直接打電話給伊,只有要求陳建樺修改,伊係因陳建樺在辦公室內向伊轉述,伊才指示陳建樺手動微調,但伊事後沒有跟被告潘彤健確認此事等語 (見本院卷四第259頁背面至第260頁背面),旋又改證以:被告潘彤健始終沒有說要修改,他打電話給陳建樺說不合格的報告他不要,他只要合格的,陳建樺有跟伊講舊韌性指數報告不合格,當下伊就指示陳建樺用手動方式修正回來,被告潘彤健沒有在電話內或電話外指示或唆使伊將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成合格等語 (見本院卷四第261頁背面及第262頁背面至第263頁),綜核前揭證詞可知,證人徐登峰雖就其曾指示陳建樺將不合格的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至合格乙情始終證述一致,然就被告潘彤健是否曾直接或間接指示其或陳建樺竄改報告一節,則有前後證述兩歧之情。
本院審諸證人徐登峰於本院審理時所為之證述係經本院當庭播放附表編號11至16、18至20、25至27、30至31、33至34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以喚醒其記憶,是相較於證人徐登峰於調查官詢問時,僅憑調查官零星、片段提示如附表編號 7、19所示之 2則通訊監察譯文促其回憶,於檢察官偵訊時更僅憑內容與被告潘彤健是否指示其或陳建樺竄改舊韌性指數報告無涉之如附表編號15、30所示之 2則通訊監察譯文,加以案發迄證人徐登峰接受檢警訊(詢)問時亦已遙隔 2年許,證人徐登峰是否得在未經提示完整通訊監察譯文之情況下,正確回憶並清楚陳述本案之事實經過及相關細節事項,已非無疑。
又參以證人徐登峰於 103年3月5日經檢察官訊問後,即獲邀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之處遇,則本案即難完全排除證人徐登峰前揭不利被告潘彤健之證述係在其為換取緩起訴處分寬典之心理狀態下,權衡損益得失後所為,從而本院即不得不對證人徐登峰前揭證詞之證明力予以審慎評價。
(2)再觀諸附表編號7、2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如下:①通話時間: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4分 A(徐登峰):喂,陳先生嗎?C(潘彤健):是。
A:你好,我這邊是中興顧問,我有收 到你們那個傳真,你那個圖形,3個 圖全部疊在一起,根本沒有辦法去 看。
C:我們小姐沒有傳單張的給你嗎?A:最好是用單張的傳,好嗎?C:好,瞭解。
A:單張的,另外有1份不合格的,你 可不可以傳1份合格的給我。
C:好。
A:再換1份合格的給我。
C:好、好。
A:然後那個圖形要傳單張、單張的, 不然這樣根本黏在一起。
C:OK,好好好。
A:全部看不到。
C:請我們小姐再傳過去。
②通話時間:100年12月1日上午8時41分C(潘彤健):806這一個?A(徐登峰):嘿嘿嘿。
C:我昨天回來的時候,我找我們那個 陳先生他在做了。
A:嘿。
C:因為它裡面有,之前有很多那個測 試的。
A:嘿。
C:測試的他是說,那個他去抄錄的時 候弄錯了,印下來的時候是弄錯了 。
A:他是抄到別人的喔?C:嘿。
A:因為我們的圖形好像不可能會是… 。
C:這個是,是不是這樣啦,今天我會 再把他整個存檔的地方再叫出來看 1次。
A:對啊對啊對啊!C:對對對。
A:再核對一下,因為這個圖形不像是 我們,我們在那邊做這麼多。
C:對對對。
A:從來沒有過這種突然間掉那麼多的 。
C:對對對對對對。
因為之前有些裡面 有大陸工程,比較像大陸工程那個 。
A:對啊對啊對啊,很像大陸工程的。
C:嗯嗯嗯嗯,今天我再把調,把他整 個都調出來看,我一個一個來核對 。
A:對啊對啊,再核對一下看,然後報 告要趕快出來了,我們報告等好久 啊!C:好,今天我把他整理出來,今天如 果把它找出來以後就…。
A:明天看可不可以給我們?C:可以。
A:好不好?明天我們過去的話,要看 到報告。
C:好的好的好的。
A:至少要給我3份喔!我急著要好不好 ?C:好的好的。
好好好。
A:要有蓋章簽名的那個。
C:好好好。
A:先弄個3份給我,我好交差。
C:是是是。
A:還是你今天如果可以的話,你先用3 份有沒有?先傳真給我。
C:好,是這1份嗎?有關這1份嗎?A:不是不是不是,你就任意取3份最近 的。
我們最近在那邊做超過3份,你 先簽一簽。
然後那個圖形有沒有, 你給他分頁好不好,不要3張疊在一 起的,我看不清楚,1支就是1張 的。
C:好好好。
A:我那個傳真號碼給你一下好嗎?C:好的好的。
A:你記一下,000-0000。
再麻煩一下 ,因為我們這邊稽核那邊急著要。
C:那就今天就可以了,如果任意3份就 話可以。
A:任意3份就可以了,我們最近做了很 多,你們任意取3份,要合格的,不 要拿不合格的來。
C:好的,好。
A:謝謝,掰掰。
③從上開附表編號 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觀之,被告潘彤健於接獲昱暉公司傳真之不合格舊韌性指數報告後,雖曾致電陳建樺告以有 1份報告不合格,惟被告潘彤健始終未指示陳建樺修正該報告,而僅單純要求陳建樺更換任意 1份合格之韌性指數試驗報告。
又細觀附表編號2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亦可明顯得知被告潘彤健雖曾與徐登峰之對話中中主動言及舊韌性指數報告,然舊韌性指數報告不合格之原因可能係測試人員誤植大陸工程之數據、圖形乙節,並非被告潘彤健主動向徐登峰探詢或暗示而來,而係徐登峰於被告潘彤健詢問原因前主動告知被告潘彤健,且細觀前揭通訊監察譯文之末段,被告潘彤健尚主動向徐登峰澄清其僅需任意 3份合格的韌性指數試驗報告,未侷限於舊韌性指數報告。
是本案實無從自通訊監察譯文之字裡行間推認被告潘彤健有積極指示或暗示徐登峰修改舊韌性指數報告之事實。
再者,被告潘彤健與陳建樺、徐登峰除因 CL212工程而有業務往來外,彼此均非熟識,亦無私下交往互動等情,除據被告潘彤健於本院審理時供承明確 (見本院卷五第115頁背面),復經證人徐登峰、陳建樺於本院審理時結證屬實(見本院卷四第265頁至第265頁背面及本院卷五第18頁背面),再參酌附表編號11、13、15、16、19、30所示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益徵被告潘彤健與徐登峰、陳建樺、廖智威、廖韋喬間並無深厚之私交或信賴基礎,否則渠等豈會因陳建樺無意間傳真 1份未經昱暉公司、福清公司簽證之不合格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即於通話內頻頻以憤怒之口吻,指責、漫罵陳建樺辦事之不力,此在在彰顯被告潘彤健與渠等間非甚為熟識。
是以,本案檢察官亦未建立被告潘彤健與陳建樺、徐登峰私交甚篤,被告潘彤健有私下指示渠等修改舊韌性指數報告之可能性等間接事實,是證人徐登峰於警詢、偵查中證稱被告潘彤健曾指示其與陳建樺修改舊韌性指數報告之證詞,顯難盡信,尚難憑採。
(3)證人徐登峰雖於本院審理之初仍堅證稱被告潘彤健雖未指示其竄改舊韌性指數報告,然確有指示陳建樺修改報告等語在卷,惟本院衡酌證人徐登峰之前揭證述經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之辯護人請求本院提示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並質之為何其與陳建樺之通話中未呈現被告潘彤健曾指示陳建樺修正舊韌性指數報告之相關內容後,證人徐登鋒旋改證以被告潘彤健僅致電陳建樺要求要合格的報告,始終未提及修正舊韌性指數報告之事等語在卷,故證人徐登峰之前揭證詞並非語意一貫,證述態度亦有猶疑反覆之疵累,且按單一證人之證詞,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即須藉補強證據以擔保其真實性,此乃法理所當然。
而所謂補強證據,係指除應適用補強性法則之證詞外,其他足以證明所指證之犯罪事實確具有相當程度真實性之證據而言。
雖其所補強者,非以事實之全部為必要,但亦須因補強證據與待補強之證言相互利用,足使犯罪事實獲得確信者,始足當之。
而應適用補強性法則之證詞,縱先後證述內容一致,仍為單一證人之證言,究非屬該證言以外之其他必要證據,尚不足以謂前後之證詞相互間得作為證明其所指證犯罪事實之補強證據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4438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是證人陳建樺既於本院審理時已結證: 伊沒有印象曾在辦公室內向徐登峰說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有打電話來說有報告不合格,希望昱暉公司用斜率重新修正等語明確(見本院卷五第17頁背面),則證人徐登峰前揭證稱陳建樺曾於辦公室內向其轉述被告潘彤健指示其修正舊韌性指數報告之證詞即欠缺補強證據予以補強及確認,從而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依據。
反觀證人徐登峰前揭遭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之辯護人質問後改稱被告潘彤健從未指示其或陳建樺修改舊韌性指數報告之證述,不僅與附表編號 7、2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若合符節,亦與證人陳建樺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結證稱: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即附表編號7),是被告潘彤健說有1份韌性指數報告不合格,所以問伊可否傳1份合格的給他,伊會說好是因為伊傳很多份給廠商,伊不知道哪 1份,伊想說去查一下,所以先說好,但徐登峰後來確實有請伊竄改報告;
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21分許之通訊監察譯文 (即附表編號12),是指伊想把全部I值報告傳給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沒有限定要傳報告編號00000000號韌性指數報告,昱暉公司的小姐後來就隨便挑3份傳出去,伊沒有請小姐將不合格的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成合格的新韌性指數報告後再重傳給被告中興工程公司;
被告潘彤健沒有於電話中或面對面直接跟伊說要把舊韌性指數報告修改成合格的等語彼此相符 (見偵卷第49頁至第51頁、本院卷五第17頁背面至第19頁及第21頁背面至第 22頁)。
本院因認證人徐登峰於本院審理中經被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之辯護人以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予以彈劾後,所為之證述應堪信實,較為可採。
(4)至被告潘彤健於警詢時自承:「(問: 如你所述,工程試驗之試驗數據未達合格標準,不可竄改為合格,為何你明知尚上開韌性試驗數據不合格,卻要求昱暉公司陳建樺及徐登峰將上開不合格之抗彎韌性試驗數據竄改為合格? 且在竄改之試驗報告上將審查結果勾選為合格?)因為我怕麻煩,如果試驗不合格,必須重新施工及取樣送驗,所以我才要求昱暉公司要傳真合格的試驗報告給我。」
、「(問:昱暉公司徐登峰及陳建樺為何會同意配合你竄改前述韌性報告之試驗數據?)我不知道。」
等語(見調查卷第3頁背面至第4頁),嗣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改辯稱: 伊沒有請徐登峰以更改斜率等方式使舊韌性指數試驗報告符合 I值標準,是他們自己去做的,伊根本沒有跟徐登峰聯絡;
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即附表編號7),所稱「傳1份合格的給我」、「再換1份合格」(調查局通訊監察譯文誤載為「再畫 1份合格」,詳如後述 ),是因為那段時間報告很多,伊請陳建樺先傳其他合格的報告給伊,這份有爭議的先擱置,伊沒有指示徐登峰、陳建樺修改報告,伊是因為第 1次去調查局很緊張,時間也過很久了,加上調查官也沒有提示完整的通訊監察譯文,所以與律師討論後,覺得好像有這件事,才於警詢時供稱伊怕試驗不合格要重新施工及取樣送驗很麻煩,所以叫昱暉公司傳真合格報告給伊等語在卷 (見偵卷第85頁及本院卷五第114頁),是本院即須綜合判斷全案卷證並參酌被告潘彤健前後供述之脈絡等一切情狀,依職權取捨被告潘彤健前後不一之供述,合予敘明。
(5)本院審之被告潘彤健於 102年10月23日警詢時,調查官於詢問中僅提示新、舊韌性指數報告及如附表編號 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等攸關本案犯罪事實是否成立之證據資料供被告潘彤健辨認,未如本院審理時係就附表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予以逐一提示及確認以喚醒其記憶,有 102年10月23日調查筆錄1份附卷可參(見調查卷第1頁至第 5頁背面),再衡以本案案發時點約為100年11月下旬,距離上開警詢時點已相詎約2年許,是被告於警詢時無法明確回憶案發當時之相關細節,亦核與常情無違,何況調查官原尚將附表編號 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之「再換1份合格的給我」誤譯為「再畫1份合格的給我」,有通訊監察作業報告表檢附之通訊監察譯文 1份存卷為憑(見調查卷第8頁至第9頁),是本案即難排除被告潘彤健在記憶不清晰之情況下遭調查官誤導之可能,此情亦可從被告潘彤健原係於同次警詢之初堅稱:「(問: 由通訊監察內容查知,你明知上開工程試體韌性指數 I值試驗數據不合格,卻要求陳建樺竄改成為合格,你等協議竄改前述試驗報告數據之詳情為何?)我並沒有要陳建樺竄改數據,我只是要他傳1份合格的給我」等語(見調查卷第3頁背面),然竟於短暫休息約15分鐘許後,旋改稱其怕麻煩所以請昱暉公司傳真合格報告等語之供脈絡可見一斑,是被告潘彤健前揭警詢供述,是否確為其出自真實記憶之供述,又是否係在摻雜與本案事實無關之相關因素下所為,均不無啟人疑竇之處;
況且被告潘彤健前揭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所為之否認犯行之供述,亦核與證人徐登峰、陳建樺於本院審理時之證述情節互核相符。
基上,本院審酌被告潘彤健於各程序階段之應對回答、訊問者之訊問方式、相關補強證述等一切情狀,認被告潘彤健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之供述於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上較具真實性,應非子虛,附此敘明。
3.依現今之試驗技術尚難精確判定韌性指數 (即I值)是否確實符合 CL212工程契約載明之合格標準,依「罪疑惟輕原則」,僅能將此事實不明之利益移歸被告潘彤健,而認陳建樺自始未將不合格之舊韌性指數試驗報告竄改為合格: (1)查證人廖韋喬於偵查時結稱: 依據伊的認知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之數值是可以微調但不可能一下從不過到過關,過一陣子伊收到合格的新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後,雖認為可能是昱暉公司修改成合格的,但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傳真給被告中興工程公司等語 (見偵卷第116頁),惟證人陳建樺於本院審理時結稱: 伊有用內插法修正舊韌性指數報告,昱暉公司檢測試韌性指數之試驗軟體有瑕疵,原來結果不會過,經過調整後可能會過,或本來判讀合格的樣品也可能被判讀成不合格,伊僅能盡量將斜率抓在我們人為認為的初始裂點上再計算下面的面積,當試驗軟體作出來的值太小或太不正常,伊等會以人工方式去判讀,伊等僅能以手動調整斜率切到伊等認定的初始破裂點之方式判斷送驗樣品本身是否合格;
I值並沒有標準的實驗方法,業界如何調整伊不清楚,人工調整斜率是因為試驗轉體有缺陷所以用人工方式接近初始裂點,內插法則是試體本身強度不夠,用插入數值方式增加強度,2種方法都可能讓原本不合格的報告換成合格的等語(見本院卷五第16頁背面、第20頁至第21頁 ),核與證人徐登峰於本院審理時結稱: 有時伊等人工判讀會抓在臨界值,若仍差一點點,伊等會把臨界值抓低一點點,面積比較小,計算時就會合格,舊韌性指數報告就有在臨界值附近很難判讀的情形等語(見本院卷四第263頁背面至第264頁),足見供昱暉公司判定韌性指數 (即I值)是否合格之軟體本身即有無法精確判定送驗試體是否合格之嚴重瑕疵,且不論係以「人工調整斜率」之方式尋找初始裂點,或以「內插法」加強試體強度,均足以改變韌性指數合格與否之判定,故被告潘彤健於本院審理時辯稱初始裂點之規範在美國已經廢止,因為初始裂點之爭議很大,每個人判定的位置均不同,也沒有公平的標準等語,尚非無據。
(2)基上,昱暉公司測試韌性指數是否合格之電腦軟體程式既已有先天上無法精準判讀送驗試體之韌性指數是否合格之重大缺陷,則縱當陳建樺以該軟體檢測送驗試體之韌性指數,結果並呈現不合格後,再施以「人工調整斜率」或「內插法」調整韌性指數為合格,依前揭證人陳建樺、徐登峰之前揭證述,仍不得逕認陳建樺即有將不合格之韌性指數竄改成合格之事實,反之,縱使送驗試體經該軟體檢測後呈現合格之結果,因該測試軟體存有瑕疵,亦不得驟認送驗試體之韌性指數確屬合格,是基於「罪疑惟輕原則」,本案即不得逕認形式上不合格之新韌性指數報告已遭陳建樺竄改為合格,方屬的論。
4. 是以,起訴意旨徒憑被告潘彤健警詢之自白、證人徐登峰、陳建樺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等供述證據,並佐以如附表編號 7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推認被告潘彤健曾指示徐登峰、陳建樺修改舊韌性指數報告,再據此推認被告潘彤健與廖韋喬、李家瑋、徐登峰、陳建樺有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容有誤會。
退步言,縱認被告潘彤健與渠等有前揭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然因昱暉公司運用於檢測送驗試體之軟體程式本有先天性無法精確判定韌性指數是否合格之缺陷,是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亦難認被告潘彤健構成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附此敘明。
(二)被告潘彤健被訴違背法令監造圖利廠商部分1.被告潘彤健並無配合徐登峰、廖韋喬等人在修改為合格之新韌性指數報告「檢(試)驗結果」欄內勾選「合格」而為違反法令審查之主觀犯意: (1)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之簽證、提交流程為昱暉公司完成韌性指數試驗並簽證完成,依序先由福清公司之品管人員審查,再由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之品管人員接續為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據以呈報鐵改局東工處等節,業據被告潘彤健於警詢、本院行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供稱: 一般韌性指數試驗報告是先由昱暉公司交給福清公司,經福清公司判讀後最後再交給伊進行審查,審查過後伊等會留存,判定不合格的話會開立不合格報告,不合格報告會給福清公司,如果有不合格的話就會扣款等語明確(見調查卷第4頁、本院卷三185頁至第185頁背面、本院卷五第 115頁及第118頁),核與證人徐登峰於本院審理時結稱: 韌性指數試驗報告經過伊審查跟簽署後,由福清公司或預拌廠領回;
100年11月30日下午2時19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即附表編號11),是因為昱暉公司一般不會直接將報告給被告中興工程公司,而是先給福清公司或預拌場,而且昱暉公司不曾發生傳錯試驗報告給其他公司的事,所以伊於電話中很驚訝等語 (見本院卷四第258頁背面、第259頁背面及第265頁背面),證人廖韋喬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結稱: 昱暉公司不小心將未經簽署的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傳給被告中興工程公司,照理說應該要傳給福清公司,福清公司會在試驗報告之檢(試)驗專用章之左邊簽章,被告中興工程公司則在右邊簽章,被告中興工程公司的負責人簽完名後會互相留底 1份,福清公司送給中興公司之報告每 1份都有紀錄等語相符一致 (見偵卷第74頁、第115頁至第116頁、本院卷五第25頁背面及第29頁背面 ),而本件被告潘彤健違反上開審查流程直接向昱暉公司索取傳真版本之非正式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係為因應鐵改局東工處之專案稽核一情,亦據被告潘彤健於警詢、本院審理時供稱: 伊直接向昱暉公司要報告,是因為要應付100年度的專案稽核等語 (見調查卷第4頁、本院卷五第115頁),核與證人徐登峰於本院審理時結稱: 100年12月1日上午8時41分之通訊監察譯文 (即附表編號27),伊說如果只要任意 3份的話,今天就可以是因為可能連續做好幾份,但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一直領不到報告,做好的報告都壓在實驗室,可能因為查核關係,被告潘彤健才說隨便挑 3份給他就好等語相符(見本院卷四第262頁至第262頁背面),參以廖韋喬於案發期間每隔半個月即1次交付約5、60份報告供被告潘彤健審核等節,除據被告潘彤健於本院審理時供稱: 福清公司每隔一段期間就會送多份報告給伊審核,包括韌性指數試驗報告、混擬土試體、隧道材料、鋼筋等供伊判定合格與否,每次都厚厚 1疊等語外(見本院卷五第117頁及第118頁),證人廖韋喬亦於本院審理時結證: 伊都是親手拿報告給被告潘彤健,每次都交付 5、60份報告,其中包括合格的新韌性指數報告等語屬實 (見本院卷五第26頁背面及第29頁至第29頁背面 ),且本案舊韌性指數報告係遭調查官以通訊監察之方式截獲,非自被告潘彤健或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扣得一情,業據被告潘彤健於本院審理時供稱: 調查官沒有在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扣到舊韌性指數報告,該報告不是正式報告,所以伊已當廢紙丟棄等語 (見本院卷五第120頁),復有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扣押物品清單、扣押物品目錄表 1份存卷可參(見調查卷第122頁至第127頁),足見被告潘彤健於事後審核新韌性指數報告時得否因報告上所載之報告編號與不合格之舊韌性指數報告相同,即得促發其回憶,並謹慎審查新韌性指數報告,即屬有疑。
況且,證人廖韋喬復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迭結證稱: 100年11月30日之通訊監察譯文(即附表編號 19),伊應該有去找被告潘彤健,因為傳真在被告潘彤健那裡,伊在電話中有說會去拿,但伊後來沒去,因為這只是傳真檔,不是正式報告,沒有福清公司的簽章,所以後來就沒有處理了等語(見偵卷第116頁及本院卷五第25頁背面 ),是被告潘彤健亦無其他客觀因素或契機足以促使其於審核新韌性指數報告時回憶起舊韌性指數報告之存在,是被告潘彤健於本院審理時辯以舊韌性指數報告係未經簽署之非正式報告,其在審核新韌性指數報告時沒想到不合格之舊韌性指數報告等語,尚與一般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違,尚堪採信。
(2)另就本案就被告潘彤健是否有默示配合徐登峰、陳建樺等人於新韌性指數報告上簽認之動機而論,證人徐登峰於本院審理時證稱: 被告中興工程公司、福清公司於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審驗章勾選不合格,對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沒有壞處等語 (見本院卷四第267頁背面),證人廖韋喬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結稱: 韌性指數試驗報告不合格對福清公司影響最大,因為福清公司會被扣款,伊等也會扣預拌場錢,但伊等沒有提供被告中興工程公司有形或無形利益,讓他們於審核時放水等語(見偵卷第74頁及本院卷五第29頁),證人廖智威於本院審理時結稱: 如果台亞公司的樣品不合格,可能會被福清公司扣款,但台亞公司、磊信公司與中興公司都無直接關係等語(見本院卷五第36頁至第36頁背面),顯見韌性指數試驗報告記載之I值是否符合CL212工程契約書內載明之合格標準,核與被告潘彤健個人或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之利益毫無關聯。
況且,本案檢察官於偵查之初即對被告潘彤健於各銀行開設之帳戶予以全面清查,然均查無異常資金進出一節,亦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3年2月24日儲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檢附之存簿儲金帳戶歷史交易清單、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內作業中心103年2月24日103忠法查密字第05354號函、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03年2月25日合金總集字第0000000000號函、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2月25日渣打商銀SCBL字第0000000000號函、臺灣土地銀行湖口分行 103年3月4日湖存字第0000000000號函、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北分行103年3月5日合金竹北字第 0000000000號函暨檢附之歷史交易明細查詢結果各 1份存卷可參(見偵卷第23頁至第35頁),是本案亦乏積極證據足資佐證被告潘彤健有何配合徐登峰、廖韋喬等人在新韌性指數報告之「檢(試)驗結果」欄內勾選「合格」之充分動機及必要,亦無從立證被告潘彤健因而獲有任何客觀之利益甚明,而上情亦得與被告潘彤健無違反法令審查新韌性指數報告犯意一節相互映證。
(3)基此,起訴意旨認被告潘彤健既已知悉舊韌性指數報告為不合格,則當其收受廖韋喬事後提交之新韌性指數報告時其自應以更審慎之態度簽核報告以落實監造單位之職責,委無可採。
(三)關於被告中興工程公司被訴違反政府採購法第92條部分:本案並無積極證據可資認定被告潘彤健有何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8條監造人員圖利廠商之犯行,業經本院認定如前,則被告中興工程公司之受雇人即被告潘彤健既未犯政府採購法之罪,該被告中興工程公司自無法依政府採購法92條之規定諭知罰金刑之處罰。
三、綜上所述,本案檢察官未能證明被告潘彤健有指(暗)示徐登峰、陳建樺修改舊韌性指數報告之情,至被告潘彤健雖曾於警詢時自白其指示昱暉公司傳真合格試驗報告,然因本案發生時點距接受調查官詢問之時點已遙隔 2年許,前揭自白復係在調查官未逐一提示如附表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之情形下所為,又調查官所提示之唯一通訊監察譯文 (即附表編號7),更有遭誤譯之情形,是被告潘彤健前揭自白之真實性即不無研求之餘地,故本案即難認被告潘彤健與廖韋喬、李家瑋、徐登峰、陳建樺有共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況且昱暉公司檢測送驗試體韌性指數(即I值)是否合於CL212工程契約書記載合格標準所使用之電腦軟體程式具有無法精準判定合格與否之嚴重缺陷,故本件依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原則,亦不得逕認陳建樺已確實將客觀上不合格之舊韌性指數報告竄改成為合格。
至被告潘彤健事後雖於新韌性指數報告上之「檢(試)驗結果」欄內勾選「合格」,惟因舊韌性指數報告僅係為因應鐵改局東工處專案稽查所製作之非正式傳真報告,其上未有昱暉公司、福清公司之簽章,且廖韋喬於本案案發之同一時期每隔半個月均提交 5、60份之報告供被告潘彤健審核,再佐之廖韋喬雖曾於附表編號19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內表示欲向被告潘彤健抽換舊韌性指數報告,然證人廖韋喬業於本院審理時對取回舊韌性指數報告一事予以否認,加以舊韌性指數報告係經通訊監察之偵查手段截獲,非自被告潘彤健或被告中興工程公司內部扣得,是被告潘彤健是否能在審核為數非微之試驗報告中辨別出新韌性指數報告記載之 I值與舊韌性指數報告迥然不同,進而向徐登峰或廖韋喬等人為質疑、確認,確有可疑,何況被告潘彤健亦無配合徐登峰、廖韋喬等人為違反法令審核報告之動機,客觀上亦無獲取任何利益,從而本件即不得推認被告潘彤健有違反法令審查以圖利廠商之主觀犯意。
另本案既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潘彤健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8條監造人員圖利廠商之犯行,被告中興工程公司自無法依政府採購法92條予以處罰。
基上,本案檢察官所舉證據,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仍有合理懷疑存在,尚未達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被告潘彤健有如起訴書所載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詐欺取財及監造人員圖利廠商犯行為真實之程度,本院自難形成被告 2人有罪之心證,則依「罪疑唯利被告原則」,自不得對被告 2人為不利之認定,依前開說明,均應為無罪之諭知,開釋無辜,以免冤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公訴檢察官余佳恩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 法 官 廖曉萍
法 官 謝欣宓
法 官 廖晉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檢察官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書記官 黃敏翠
附表:
┌──┬───────┬────────┬─────────────────┬───────┐
│編號│ 時間 │ 監聽號碼 │ 譯文內容 │ 備註 │
│ │ │ (暨檔案名稱) │ │ │
├──┼───────┼────────┼─────────────────┼───────┤
│ 1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昱暉你好。 │ │
│ │下午1時59分 │ (00000000000) │A:請問徐技師在嗎?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B:徐技師喔?稍等喔。外出耶。 │ │
│ │ │ 彤健 │A:那小施呢?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 │B:你說施明仁還是施佑霖?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 │A:施明仁。 │ │
│ │ │ │B:也不在。 │ │
│ │ │ │A:都出去了? │ │
│ │ │ │B:欸,他有事。你哪裡? │ │
│ │ │ │A:我這裡中興。 │ │
│ │ │ │B:還是你要接別人? │ │
│ │ │ │A:做I值、韌性指數的是誰? │ │
│ │ │ │B:I值喔?稍等喔,建樺,稍等。 │ │
│ │ │ │(轉接音樂)。 │ │
│ │ │ │C:你好。 │ │
│ │ │ │A:你好,我這邊中興監造。 │ │
├──┼───────┼────────┼─────────────────┼───────┤
│ 2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A:212標在你們做的韌性指數的報告,│ │
│ │下午2時 │ (0000000000) │ 有沒有好的?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 │ │
│ │ │ 彤健 │ │ │
├──┼───────┼────────┼─────────────────┼───────┤
│ 3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C:212標怎麼樣? │ │
│ │下午2時 │ (0000000000) │A:212標有個韌性指數。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C:可不可以再大聲一點? │ │
│ │ │ 彤健 │A:I值的部分,報告有好了嗎?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 │C:嗯,有,好了,我都給小姐了,看 │ │
│ │ │ │ 我們技師簽了沒有? │ │
│ │ │ │A:那可不可以把好的先傳個3份傳來給│ │
│ │ │ │ 我,挑3份傳真一下,我只要I值跟 │ │
│ │ │ │ 圖形的部分。 │ │
│ │ │ │C:I值跟圖形是不是? │ │
│ │ │ │A:嘿嘿嘿,我等一下傳真號碼給你一 │ │
│ │ │ │ 下。 │ │
│ │ │ │C:傳真號碼給我們小姐好不好?我轉 │ │
│ │ │ │ 給她。 │ │
│ │ │ │A:000-0000。 │ │
│ │ │ │C:好我寫一下。 │ │
│ │ │ │A:你挑3份。 │ │
│ │ │ │C:前面是? │ │
│ │ │ │A:沒有,我們都一樣啦,花蓮的。 │ │
│ │ │ │C:好。 │ │
│ │ │ │A:就挑3份,只要I值跟圖形的就可以 │ │
│ │ │ │ 了,鑽心的不要。 │ │
│ │ │ │C:好。 │ │
│ │ │ │A:挑3份幫我傳真一下,因為急著要那│ │
│ │ │ │ 個報告。 │ │
│ │ │ │C:好。000-0000。 │ │
│ │ │ │A:對對對對。 │ │
│ │ │ │C:好,謝謝,謝謝。 │ │
├──┼───────┼────────┼─────────────────┼───────┤
│ 4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昱暉你好。 │ │
│ │下午2時9分 │ (0000000000) │A:你好,這邊是中興工程,剛剛有請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 你們一位先生幫我傳真,有幫我傳 │ │
│ │ │ 彤健 │ 了嗎?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 │B:傳真什麼資料? │ │
│ │ │ │A:傳212標的韌性指數。 │ │
│ │ │ │B:剛剛嗎?我問一下好不好? │ │
│ │ │ │A:你幫我問一下看。 │ │
│ │ │ │(轉接音樂) │ │
│ │ │ │B:喂,傳啦! │ │
│ │ │ │A:已經傳了是不是?好,謝謝。 │ │
├──┼───────┼────────┼─────────────────┼───────┤
│ 5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依00-0000000傳真攔截資料,昱暉公 │ │
│ │下午2時10分 │ (000000000000) │ 司將報告編號:00000000、00000000及│ │
│ │ │ │ 00000000號3份未經簽署之韌性指數試│ │
│ │ │ │ 驗報告傳真予中興工程公司) │ │
├──┼───────┼────────┼─────────────────┼───────┤
│ 6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昱暉您好。 │ │
│ │下午2時14分 │ (0000000000) │A:你好,請找一個陳建樺。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B:稍等喔!他在電話中耶! │ │
│ │ │ 彤健 │A:電話中是啊?我是中興顧問的,剛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 │ 才有傳了3份我有收到,咦,那我還│ │
│ │ │ │ 是要找他啦! │ │
│ │ │ │B:那稍等一下好嗎? │ │
│ │ │ │A:好。 │ │
├──┼───────┼────────┼─────────────────┼───────┤
│ 7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A:喂,陳先生嗎? │1.經確認為,「│
│ │下午2時14分 │ (0000000000) │C:是。 │ 再『換』一份│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A:你好,我這邊是中興顧問,我有收 │ 合格的給我」│
│ │ │ 彤健 │ 到你們那個傳真,你那個圖形,3個│2.經確認為,「│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 │ 圖全部疊在一起,根本沒有辦法去 │ 好,我全部再│
│ │ │ │ 看。 │ 傳過去」,修│
│ │ │ │C:我們小姐沒有傳單張的給你嗎? │ 正為「請我們│
│ │ │ │A:最好是用單張的傳,好嗎? │ 小姐再傳過去│
│ │ │ │C:好,瞭解。 │ 」。 │
│ │ │ │A:單張的,另外有1份不合格的,你可│ │
│ │ │ │不可以傳1份合格的給我。 │ │
│ │ │ │C:好。 │ │
│ │ │ │A:再換1份合格的給我。 │ │
│ │ │ │C:好、好。 │ │
│ │ │ │A:然後那個圖形要傳單張、單張的, │ │
│ │ │ │ 不然這樣根本黏在一起。 │ │
│ │ │ │C:OK,好好好。 │ │
│ │ │ │A:全部看不到。 │ │
│ │ │ │C:請我們小姐再傳過去。 │ │
├──┼───────┼────────┼─────────────────┼───────┤
│ 8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昱暉你好。 │ │
│ │下午2時13分 │ (0000000000) │A:你好,那個,徐技師在嗎? │ │
│ │ │ A福清營造廖韋喬│B:誰? │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A:那個徐登峰在嗎? │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B:誰?你要找誰? │ │
│ │ │ │A:徐登峰。 │ │
│ │ │ │B:聖峰喔? │ │
│ │ │ │A:徐登峰。徐-登-峰。 │ │
│ │ │ │B:聖峰嗎?徐,徐先生? │ │
│ │ │ │A:對。 │ │
│ │ │ │B:他不在。 │ │
│ │ │ │A:他不在,那施佑霖呢? │ │
│ │ │ │B:也不在。 │ │
│ │ │ │A:都不在?那I值誰負責呢? │ │
│ │ │ │B:I值你稍等喔。 │ │
│ │ │ │A:好。 │ │
│ │ │ │(轉接音樂) │ │
│ │ │ │C:你好。 │ │
│ │ │ │A:喂? │ │
│ │ │ │C:是。 │ │
│ │ │ │A:我這邊福清,你剛剛有傳真到中興 │ │
│ │ │ │ 那邊? │ │
│ │ │ │C:對。 │ │
│ │ │ │A:你傳1份10月26號製模那天的? │ │
│ │ │ │C:啥? │ │
│ │ │ │A:你剛剛傳的有1份是沒過的耶。 │ │
│ │ │ │C:10月26號? │ │
│ │ │ │A:對啊。你怎麼傳1個沒過的?你們不│ │
│ │ │ │是都有過? │ │
│ │ │ │C: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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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C:我沒有跟你說都有過吧? │ │
│ │下午2時15分 │ (0000000000) │A:有啊! │ │
│ │ │ A福清營造廖韋喬│C:我哪時候跟你說都有過? │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A:有1份沒過就對了。 │ │
│ │ │ │C:我不知道有沒有過?因為我不知道 │ │
│ │ │ │ 你們的數值是多少啊! │ │
│ │ │ │A:那等一下,我前面這邊的傳真,傳 │ │
│ │ │ │ 真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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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A:喂,可以嗎? │ │
│ │下午2時15分 │ (0000000000) │C:你說什麼? │ │
│ │ │ A福清營造廖韋喬│A:我這邊給你我的傳真機號碼,你傳 │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 1份給我。 │ │
│ │ │ │C:把所有東西都傳給你嗎? │ │
│ │ │ │A:對對對。 │ │
│ │ │ │C:好。 │ │
│ │ │ │A:000-0000。 │ │
│ │ │ │C:000-0000。好。 │ │
│ │ │ │A:對,謝謝。 │ │
├──┼───────┼────────┼─────────────────┼───────┤
│ 11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0 │(以閩南語發音) │經確認,「小喬│
│ │下午2時19分 │ (000000000000) │A:喂 │『剛剛』不是說│
│ │ │ A台亞預拌廖智威│B:喂 │打給你?」,修│
│ │ │ B昱暉公司徐登峰│A:你們小陳是幹嘛,資料傳給小潘要 │正為「小喬『昨│
│ │ │ │ 幹嘛? │天』不是說打給│
│ │ │ │B:嗄?他怎麼會傳給他? │你?」 │
│ │ │ │A:裡面還有沒過的東西,是要幹嘛? │ │
│ │ │ │ 小喬那邊在不爽。 │ │
│ │ │ │B:他傳給誰? │ │
│ │ │ │A:我怎麼知道,現在你先打給那個啦 │ │
│ │ │ │ ,小喬昨天不是說打給你? │ │
│ │ │ │B:小陳沒有啊! │ │
│ │ │ │A:小喬啦! │ │
│ │ │ │B:小喬?沒有吶!沒有吶!我沒接到 │ │
│ │ │ │ 。 │ │
│ │ │ │A:你先打給他啦! │ │
│ │ │ │B:打給誰? │ │
│ │ │ │A:小喬,他打電話來,說你們小陳是 │ │
│ │ │ │ 在黑白傳傳什麼這樣啦! │ │
│ │ │ │B:好。 │ │
│ │ │ │A:好啦好啦!你先。 │ │
│ │ │ │B:好啦好啦! │ │
│ │ │ │A:好。 │ │
├──┼───────┼────────┼─────────────────┼───────┤
│ 12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喂,昱暉你好。 │1.經確認,陳建│
│ │下午2時21分 │ (0000000000) │A:麗珍,你叫一下那個建樺。 │ 樺稱「他就『│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B:好,請稍等喔。 │ 一個』電話過│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轉接音樂) │ 來,就說他是│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C:喂,您好。 │ 中興的人」。│
│ │ │ │A:喂,建樺,你那個I值,你傳到業主│2.經確認,陳建│
│ │ │ │ 那邊去是啊? │ 樺稱「中興自│
│ │ │ │C:他剛才打電話來要啊!剛才中興打 │ 己打電話來說│
│ │ │ │ 電話來要,他說他隨便要3份,我就│ ,再找一份,│
│ │ │ │ 請惠甄隨便傳3份。 │ 傳給他這樣。│
│ │ │ │A:嘿!都沒有過啊? │ 」 │
│ │ │ │C:好像有1份沒有過,我不曉得? │ │
│ │ │ │A:那他那個有沒有過?如果平均的話 │ │
│ │ │ │ ? │ │
│ │ │ │C:平均喔,我也不曉得耶,現在福清 │ │
│ │ │ │ 有打電話來說,把他的東西都寄給 │ │
│ │ │ │ 他,然後他自己挑吧? │ │
│ │ │ │A:嗄? │ │
│ │ │ │C:福清有打電話來說,他要全部的報 │ │
│ │ │ │ 告,我就請惠甄傳給他。 │ │
│ │ │ │A:對 │ │
│ │ │ │C:可能他自己挑3份吧!再傳給中興這│ │
│ │ │ │ 樣。 │ │
│ │ │ │A:你傳到中興,是傳給誰? │ │
│ │ │ │C:他就一個電話過來,就說他是中興 │ │
│ │ │ │ 的人,他要I值的報告。 │ │
│ │ │ │A:嘿嘿嘿! │ │
│ │ │ │C:然後就給我一個傳真號碼這樣子。 │ │
│ │ │ │A:有1支說沒有過。 │ │
│ │ │ │C:嘿!他後來說有一支沒有過,中興 │ │
│ │ │ │ 自己說叫我再找1份OK的,再傳給他│ │
│ │ │ │ ,這樣子。 │ │
│ │ │ │A:傳給中興是嗎? │ │
│ │ │ │C:對對對。中興自己打電話來說,再 │ │
│ │ │ │ 找一份,傳給他這樣。 │ │
│ │ │ │A:那有沒有? │ │
│ │ │ │C:沒有啊,我現在就是請惠甄把所有 │ │
│ │ │ │ 做好的,就傳給福清啊!給他自己 │ │
│ │ │ │ 挑3份,看要哪3份? │ │
│ │ │ │A:那這樣不一樣啊!現在問題出在中 │ │
│ │ │ │ 興啊! │ │
│ │ │ │C:中興只要3份OK的就可以了。 │ │
│ │ │ │A:對呀,可是你傳的有1支是那個,傳│ │
│ │ │ │的一支是沒有過的。 │ │
│ │ │ │C:有一組嘛!現在做的,有一支沒有 │ │
│ │ │ │ 過吧!不是那一組沒過,可能就那 │ │
│ │ │ │ 一支沒有過。 │ │
│ │ │ │A:如果那一支,那3個,3,福清這樣 │ │
│ │ │ │ 會過嗎? │ │
│ │ │ │C:我也不曉得惠甄傳哪一份給他。 │ │
│ │ │ │A:嗄? │ │
│ │ │ │C:我也不曉得惠甄,因為惠甄隨便挑3│ │
│ │ │ │ 份傳給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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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A:剛好傳到那一支是沒有過的。 │ │
│ │下午2時24分 │ (0000000000) │C:我不知道是哪一份,對方也沒跟我 │ │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 講是哪一份,因為我不知道他們的 │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 ,他們的那個? │ │
│ │ │ │A:以後要弄這些資料,先問一下。 │ │
│ │ │ │C:嗯嗯嗯。 │ │
│ │ │ │A:問清楚再,現在一去,都就無解了 │ │
│ │ │ │ 。 │ │
│ │ │ │C:嗯嗯。 │ │
│ │ │ │A:好不好? │ │
│ │ │ │C:嗯。 │ │
├──┼───────┼────────┼─────────────────┼───────┤
│ 14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喂,技師喔?喂!技師喔?你要找 │ │
│ │下午2時25分 │ (0000000000) │ ...? │ │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A:剛剛傳那個,有一支沒有過的,你 │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 傳過去的嗎? │ │
│ │ │ │B:嗄?我不曉得。惠甄… │ │
│ │ │ │A:I值、I值,是惠甄傳的嗎? │ │
│ │ │ │B:對啊,怎樣勒?她不在座位上。你 │ │
│ │ │ │ 是要問? │ │
│ │ │ │A:那沒有關係啦,我找了再看,因為 │ │
│ │ │ │ 福清在那邊叫了啦!怎麼傳都沒有 │ │
│ │ │ │ 過? │ │
│ │ │ │B:呵(笑聲)。 │ │
│ │ │ │A:沒有過,一下就傳到業主那邊去了 │ │
│ │ │ │ 。 │ │
│ │ │ │B:喔喔喔!好好好。 │ │
│ │ │ │A:好,我等一下再看。 │ │
│ │ │ │B:好好好,掰掰。 │ │
├──┼───────┼────────┼─────────────────┼───────┤
│ 15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0 │(以閩南語發音) │ │
│ │下午2時30分 │ (000000000000) │A:喂?XX喔? │ │
│ │ │ A台亞預拌廖智威│B:對,那個中興的,不知道哪一個打 │ │
│ │ │ B昱暉公司徐登峰│ 電話來,大概XX,說I值那個,都弄│ │
│ │ │ │ 出來,現在就傳過去,整個都傳過 │ │
│ │ │ │ 去。 │ │
│ │ │ │A:對啊!你都沒看圖可以傳不可傳, │ │
│ │ │ │ 就都什麼…唉(嘆氣聲)! │ │
│ │ │ │B:遇到那個小陳,幹您娘。 │ │
│ │ │ │A:真的,現在小喬打電話來在那邊酸 │ │
│ │ │ │ 。 │ │
│ │ │ │B:你要傳或做什麼,幹你阿媽,也稍 │ │
│ │ │ │ 微講一下。 │ │
│ │ │ │A:禮拜一我要去領報告,你去臺北嘛 │ │
│ │ │ │ ! │ │
│ │ │ │B:嗯,你娘的。 │ │
│ │ │ │A:小喬現在怎麼講? │ │
│ │ │ │B:打了也沒接。 │ │
│ │ │ │A:你現在要怎麼樣? │ │
│ │ │ │B:現在小喬剛剛有打電話去辦公室。 │ │
│ │ │ │A:對啊,他要看哪裡可以抽啊!好啦 │ │
│ │ │ │ ,先這樣,處理一下。我看你們小 │ │
│ │ │ │ 陳那裡。 │ │
│ │ │ │B:幹你娘,我叫他處理,調整調好幾 │ │
│ │ │ │ 天了,幹你娘,還沒弄好,做啥肖 │ │
│ │ │ │ 。 │ │
│ │ │ │A:好啦!我先跟他說一下。 │ │
│ │ │ │B:好好。 │ │
├──┼───────┼────────┼─────────────────┼───────┤
│ 16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0 │(以閩南語發音) │ │
│ │下午2時34分 │ (000000000000) │B:喂。 │ │
│ │ │ A台亞預拌廖智威│A:喂,技師喔?小喬在等你的電話, │ │
│ │ │ B昱暉公司徐登峰│ 你沒打喔? │ │
│ │ │ │B:剛剛有打,沒接啦! │ │
│ │ │ │A:你打那842210。 │ │
│ │ │ │B:842210。 │ │
│ │ │ │A:對,前面再加1個8喔。 │ │
│ │ │ │B:0000000。 │ │
│ │ │ │A:嗯。 │ │
├──┼───────┼────────┼─────────────────┼───────┤
│ 17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0 │電話語音:對不起,這是空號,請查明│ │
│ │下午2時36分 │(00000000000000)│電話號碼後再撥,謝謝。對不起,這是│ │
│ │ │ │空號,請查明電話號碼。 │ │
│ │ │ │(徐登峰誤撥至00000000,發現為空號)│ │
├──┼───────┼────────┼─────────────────┼───────┤
│ 18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0 │B:喂,0000000喔? │ │
│ │下午2時37分 │ (000000000000) │A:0-0-0-0-0-0-0。 │ │
│ │ │ A台亞預拌廖智威│B:2210喔。 │ │
│ │ │ B昱暉公司徐登峰│A:廖韋喬。 │ │
│ │ │ │B:884210。884? │ │
│ │ │ │A:2210。 │ │
│ │ │ │B:2210,好,OK。 │ │
├──┼───────┼────────┼─────────────────┼───────┤
│ 19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0 │A:喂! │ │
│ │下午2時38分 │ (000000000000) │B:請問小廖是嗎? │ │
│ │ │ A台亞預拌廖韋喬│A:對對對。 │ │
│ │ │ B昱暉公司徐登峰│B:我技師,剛剛我打電話回去,還是 │ │
│ │ │ │ 不知道中興耶!是哪一個? │ │
│ │ │ │A:那個小潘啦! │ │
│ │ │ │B:喔,小潘是嗎?他打電話就是趕快 │ │
│ │ │ │ 把那個所有,現在立刻傳過來,他 │ │
│ │ │ │ 要看。 │ │
│ │ │ │A:對啊!有,我現在有看到,因為裡 │ │
│ │ │ │ 面有1份是沒過的啊!第1張啊! │ │
│ │ │ │B:那個小陳他修,弄好幾天了,竟然 │ │
│ │ │ │ 還有1個沒達到的。 │ │
│ │ │ │A:啊因為我問你們,你們剛才那個接 │ │
│ │ │ │ 電話的,然後我問他說有一組沒過 │ │
│ │ │ │ ,他說他不知道那個數字是怎樣, │ │
│ │ │ │ 判定是我們這邊判定的。 │ │
│ │ │ │B:他可能以為那個是,用平均的話是 │ │
│ │ │ │ 可以過啦!還是怎樣? │ │
│ │ │ │A:嗯嗯!那你這樣10月26日這份的話 │ │
│ │ │ │ ,有兩組都沒過耶! │ │
│ │ │ │B:有兩組都沒過喔? │ │
│ │ │ │A:對啊,3組兩組沒過啊!這好像是那│ │
│ │ │ │ 一天那個誰,小廖拿過來給我看的 │ │
│ │ │ │ 那一份啊? │ │
│ │ │ │B:我那天改,我看到好幾份改都過了 │ │
│ │ │ │ ,我有看過的都過了。 │ │
│ │ │ │A:對啊,等一下,我看一下,因為這 │ │
│ │ │ │ 個值都還蠻像的,對啊,同一份的 │ │
│ │ │ │ 啊,他出原始檔出來啊! │ │
│ │ │ │B:喔。 │ │
│ │ │ │A:嘿啊,他出的是你們一開始的原始 │ │
│ │ │ │ 檔。 │ │
│ │ │ │B:嘿嘿嘿。 │ │
│ │ │ │A:他不是出後來修改的啦。 │ │
│ │ │ │B:他媽的!要我氣死。 │ │
│ │ │ │A:對啊,沒關係,那這一份的話,這 │ │
│ │ │ │ 一份的話,我等一下先過去中興, │ │
│ │ │ │ 把它抽回來啦。 │ │
│ │ │ │B:喔喔喔。 │ │
│ │ │ │A:嘿啊,這一份的話,後面,我等一 │ │
│ │ │ │ 下再檢查一下。 │ │
│ │ │ │B:好好好。不好意思耶,小廖。 │ │
│ │ │ │A:不會不會不會。 │ │
│ │ │ │B:因為我現在在外面啦! │ │
│ │ │ │A:我知道。 │ │
│ │ │ │B:對對對對對。 │ │
│ │ │ │A:好。啊!後面還有1個耶! │ │
│ │ │ │B:是。 │ │
│ │ │ │A:1個10月20日的耶!1個也沒過啊! │ │
│ │ │ │B:這樣是啊? │ │
│ │ │ │A:對啊。 │ │
│ │ │ │B:其實後來都有改,我都有看他改, │ │
│ │ │ │ 都有改,已經有修改過了。 │ │
│ │ │ │A:不知道,因為我在這邊看,10月19 │ │
│ │ │ │ 、10月20的,他可能都出到原始檔 │ │
│ │ │ │ 。 │ │
│ │ │ │B:嗯嗯,好好好。 │ │
│ │ │ │A:對呀! │ │
│ │ │ │B:好好好。 │ │
│ │ │ │A:那這個,你看一下,沒關係,就是 │ │
│ │ │ │ 中興那邊等一下我先過去那邊一下 │ │
│ │ │ │ 。 │ │
│ │ │ │B:好好好。好的好的。 │ │
│ │ │ │A:你那邊看一下有沒有修正好的檔案 │ │
│ │ │ │ 的。 │ │
│ │ │ │B:好啦好啦! │ │
│ │ │ │A:再去把它抽回來。 │ │
│ │ │ │B:好好好。 │ │
│ │ │ │A:OK、OK。 │ │
│ │ │ │B:好好好。 │ │
├──┼───────┼────────┼─────────────────┼───────┤
│ 20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喂,昱暉您好,技師喔? │ │
│ │下午2時41分 │ (0000000000) │A:對,麗珍,妳再找一下建樺。 │ │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B:好,稍等喔! │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轉接音樂) │ │
│ │ │ C昱暉公司陳建樺│C:喂,你好。 │ │
│ │ │ │A:喂,建樺。 │ │
│ │ │ │C:是。 │ │
│ │ │ │A:那後來不是都有重新判讀過了嗎? │ │
│ │ │ │ 他說你寄過去的,好像有2種,1種 │ │
│ │ │ │ 是原來的? │ │
│ │ │ │C:原來的? │ │
│ │ │ │A:對對對,寄到…嗯。 │ │
│ │ │ │C:沒有啊,重新判讀過就是照他們的 │ │
│ │ │ │ ,照甲方規定。 │ │
│ │ │ │A:好啦,那,那我等一下回去再看啦 │ │
│ │ │ │ ! │ │
│ │ │ │B:喔,好好。 │ │
├──┼───────┼────────┼─────────────────┼───────┤
│ 21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喂,昱暉你好。 │執行通訊監察機│
│ │下午2時51分 │ (0000000000) │A:你好,這邊中興工程。 │關漏未作成通訊│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B:是。 │監察譯文。 │
│ │ │ 彤健 │A:我剛剛有請1位先生傳真。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 │B:嘿。 │ │
│ │ │ │A:他有幫我傳了嗎? │ │
├──┼───────┼────────┼─────────────────┼───────┤
│ 22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B:他後來又有再傳是嗎? │同上。 │
│ │下午2時52分 │ (0000000000) │A:對對對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B:您請稍等一下。(背景因為楊麗珍說│ │
│ │ │ 彤健 │ :中興剛剛有請我們再傳…)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 │ │ │
├──┼───────┼────────┼─────────────────┼───────┤
│ 23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等待音樂,等待後對向電話中段) │同上。 │
│ │下午2時52分 │ (000000000000) │ │ │
├──┼───────┼────────┼─────────────────┼───────┤
│ 24 │100年11月30日 │ 00-0000000 │電話語音: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同上。 │
│ │下午2時59分 │ (0000000000) │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處瑞穗工務所您好│ │
│ │ │A昱暉公司小姐 │,請直撥分機號碼或按9由總機為您服 │ │
│ │ │B中興工程公司總 │務,謝謝。(按鍵聲),請稍候。對不起│ │
│ │ │ 機 │,該分機無人應答,請改撥其他分機號│ │
│ │ │C中興工程公司潘 │碼,或撥9由總機為您服務(按鍵聲), │ │
│ │ │ 彤健 │請稍候。 │ │
│ │ │ │B:中興您好。 │ │
│ │ │ │A:中興嗎? │ │
│ │ │ │B:對。 │ │
│ │ │ │A:你好,我是昱暉實驗室,剛剛有一 │ │
│ │ │ │ 位先生打來說要我們傳資料給他, │ │
│ │ │ │ 可是我不知道他姓什麼耶! │ │
│ │ │ │B:他姓潘。 │ │
│ │ │ │A:潘先生喔? │ │
│ │ │ │B:對。 │ │
│ │ │ │A:他在嗎? │ │
│ │ │ │B:他在啊! │ │
│ │ │ │A:請他聽好不好? │ │
│ │ │ │B:好,稍等一下喔! │ │
│ │ │ │A:好,謝謝。 │ │
│ │ │ │(轉接音樂) │ │
│ │ │ │C:喂。 │ │
│ │ │ │A:潘先生喔? │ │
│ │ │ │C:對。 │ │
│ │ │ │A:我這裡昱暉實驗室,你剛剛說我們 │ │
│ │ │ │ 還要再傳真資料給你喔? │ │
│ │ │ │C:嗯,對啊。 │ │
│ │ │ │A:因為我不太知道是要傳什麼資料吶 │ │
│ │ │ │ !那個原本跟你講的先生,他是說 │ │
│ │ │ │ 等我們技師回來。 │ │
│ │ │ │C:等技師回來是嗎? │ │
│ │ │ │A:嘿,可以嗎? │ │
│ │ │ │C:可以啊,可以啊,可以啊。 │ │
│ │ │ │A:好,不好意思喔! │ │
│ │ │ │C:好,謝謝,掰掰。 │ │
│ │ │ │A:掰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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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100年12月1日 │ 00-0000000 │B:喂,昱暉你好。 │同上。 │
│ │ 上午8時41分 │ (0000000000) │A:您好,請問徐技師來了嗎?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B:有,請稍等喔! │ │
│ │ │ 彤健 │A:好。 │ │
│ │ │B昱暉公司總機 │(轉接音樂) │ │
│ │ │C昱暉公司徐登峰 │C:喂。 │ │
│ │ │ │A:喂,徐技師早。 │ │
│ │ │ │C:你早。 │ │
│ │ │ │A:早早,我是中興潘先生。 │ │
│ │ │ │C:是是,潘先生,你好,你好。 │ │
│ │ │ │A:你好,那個昨天看你們傳一份那個 │ │
│ │ │ │ 報告就是I值的。 │ │
│ │ │ │C:對對對對。 │ │
│ │ │ │A:那是什麼地方你們搞錯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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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100年12月1日 │ 00-0000000 │C:是…10月…我看一下。 │同上。 │
│ │ 上午8時41分 │ (0000000000) │ │ │
│ │ │ C昱暉公司徐登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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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100年12月1日 │ 00-0000000 │C:806這1個? │同上。 │
│ │ 上午8時41分 │ (0000000000) │A:嘿嘿嘿。 │ │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C:我昨天回來的時候,我找我們那個 │ │
│ │ │ 彤健 │ 陳先生他在做了。 │ │
│ │ │C昱暉公司徐登峰 │A:嘿。 │ │
│ │ │ │C:因為它裡面有,之前有很多那個測 │ │
│ │ │ │ 試的。 │ │
│ │ │ │A:嘿。 │ │
│ │ │ │C:測試的他是說,那個他去抄錄的時 │ │
│ │ │ │ 候弄錯了,印下來的時候是弄錯了 │ │
│ │ │ │ 。 │ │
│ │ │ │A:他是抄到別人的喔? │ │
│ │ │ │C:嘿。 │ │
│ │ │ │A:因為我們的圖形好像不可能會是… │ │
│ │ │ │ 。 │ │
│ │ │ │C:這個是,是不是這樣啦,今天我會 │ │
│ │ │ │ 再把他整個存檔的地方再叫出來看 │ │
│ │ │ │ 1次。 │ │
│ │ │ │A:對啊對啊對啊! │ │
│ │ │ │C:對對對。 │ │
│ │ │ │A:再核對一下,因為這個圖形不像是 │ │
│ │ │ │ 我們,我們在那邊做這麼多。 │ │
│ │ │ │C:對對對。 │ │
│ │ │ │A:從來沒有過這種突然間掉那麼多的 │ │
│ │ │ │ 。 │ │
│ │ │ │C:對對對對對對。因為之前有些裡面 │ │
│ │ │ │ 有大陸工程,比較像大陸工程那個 │ │
│ │ │ │ 。 │ │
│ │ │ │A:對啊對啊對啊,很像大陸工程的。 │ │
│ │ │ │C:嗯嗯嗯嗯,今天我再把調,把他整 │ │
│ │ │ │ 個都調出來看,我1個1個來核對。 │ │
│ │ │ │A:對啊對啊,再核對一下看,然後報 │ │
│ │ │ │ 告要趕快出來了,我們報告等好久 │ │
│ │ │ │ 啊! │ │
│ │ │ │C:好,今天我把他整理出來,今天如 │ │
│ │ │ │ 果把它找出來以後就…。 │ │
│ │ │ │A:明天看可不可以給我們? │ │
│ │ │ │C:可以。 │ │
│ │ │ │A:好不好?明天我們過去的話,要看 │ │
│ │ │ │ 到報告。 │ │
│ │ │ │C:好的好的好的。 │ │
│ │ │ │A:至少要給我3份喔!我急著要好不好│ │
│ │ │ │ ? │ │
│ │ │ │C:好的好的。好好好。 │ │
│ │ │ │A:要有蓋章簽名的那個。 │ │
│ │ │ │C:好好好。 │ │
│ │ │ │A:先弄個3份給我,我好交差。 │ │
│ │ │ │C:是是是。 │ │
│ │ │ │A:還是你今天如果可以的話,你先用3│ │
│ │ │ │ 份有沒有?先傳真給我。 │ │
│ │ │ │C:好,是這1份嗎?有關這1份嗎? │ │
│ │ │ │A:不是不是不是,你就任意取3份最近│ │
│ │ │ │ 的。我們最近在那邊做超過3份,你│ │
│ │ │ │ 先簽一簽。然後那個圖形有沒有, │ │
│ │ │ │ 你給他分頁好不好,不要3張疊在一│ │
│ │ │ │ 起的,我看不清楚,1支就是1張的 │ │
│ │ │ │ 。 │ │
│ │ │ │C:好好好。 │ │
│ │ │ │A:我那個傳真號碼給你一下好嗎? │ │
│ │ │ │C:好的好的。 │ │
│ │ │ │A:你記一下,000-0000。再麻煩一下 │ │
│ │ │ │ ,因為我們這邊稽核那邊急著要。 │ │
│ │ │ │C:那就今天就可以了,如果任意3份就│ │
│ │ │ │ 話可以。 │ │
│ │ │ │A:任意3份就可以了,我們最近做了很│ │
│ │ │ │ 多,你們任意取3份,要合格的,不│ │
│ │ │ │ 要拿不合格的來。 │ │
│ │ │ │C:好的,好。 │ │
│ │ │ │A:謝謝,掰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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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100年12月1日 │ 00-0000000 │(由00-0000000傳真攔截資料得知,昱 │傳真資料如被證│
│ │ 上午10時7分 │ (000000000000) │ 暉公司將報告編號:00000000、201108│29-2 │
│ │ │ │ 0 5及00000000號3份由徐登峰簽署之 │ │
│ │ │ │ 韌性指數試驗報告傳真予中興工程公 │ │
│ │ │ │ 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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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100年12月1日 │ 00-0000000 │B:昱暉你好。 │執行通訊監察機│
│ │ 上午10時14分 │ (0000000000) │A:你好,請問徐技師在嗎? │關漏未作成通訊│
│ │ │A中興工程公司潘 │B:不在耶。 │監察譯文。 │
│ │ │ 彤健 │A:那陳建樺在嗎? │ │
│ │ │B昱暉公司總機 │B:請稍等。你是潘先生嗎? │ │
│ │ │ │A:是是是。 │ │
│ │ │ │B:潘先生,請問你的電話幾號? │ │
│ │ │ │A:我這邊的電話是嗎? │ │
│ │ │ │B:你的手機或聯絡電話。 │ │
│ │ │ │A:手機,手機好了,0000000000。 │ │
│ │ │ │B:你是要問報告的事情嗎?報告的事 │ │
│ │ │ │ 情跟我講就好了。 │ │
│ │ │ │A:喔,那個韌性指數那個報告啊!剛 │ │
│ │ │ │ 剛有傳真過來。那個不用分開打, │ │
│ │ │ │ 那個還是跟以前一樣的。 │ │
│ │ │ │B:可是我們技師說,叫我把他分開。 │ │
│ │ │ │A:我要的是那個圖要分開。 │ │
│ │ │ │B:喔,圖本來就是分開的啊! │ │
│ │ │ │A:圖因為你昨天傳給我的是黏在一起 │ │
│ │ │ │ 的,我都看不到。 │ │
│ │ │ │B:後來有傳分開的啊! │ │
│ │ │ │A:對對對對,報告出的話,你以後還 │ │
│ │ │ │ 是出那個,合在1張裡面的。 │ │
│ │ │ │B:喔喔喔,就是跟以前一樣,3個合在│ │
│ │ │ │ 一起的。那我圖還要印給你嗎? │ │
│ │ │ │A:不用了,不用了,以後你就正式的 │ │
│ │ │ │ 寄給那個福清那邊就好了。 │ │
│ │ │ │B:他說你會來拿,因為我這邊還有一 │ │
│ │ │ │ 份,你那邊還有資料。 │ │
│ │ │ │A:那沒關係,明天過去拿就好了。 │ │
│ │ │ │B:因為我明天不在,因為目前只剩28 │ │
│ │ │ │ 號有一份還缺資料,那你明天會過 │ │
│ │ │ │ 來,我會交待。 │ │
│ │ │ │A:你交待看是誰好不好? │ │
│ │ │ │B:那你來的時候順便可以領剛剛傳過 │ │
│ │ │ │ 去的那些報告。 │ │
│ │ │ │A:對對對對對。 │ │
│ │ │ │B:好好,OK。 │ │
│ │ │ │A:那以後不用分開,報告不用分開。 │ │
│ │ │ │B:好好,那我知道我知道,反正就是 │ │
│ │ │ │ 圖傳給你分開。 │ │
│ │ │ │A:對對對,不然太多張了, │ │
│ │ │ │B:好好好,了解。 │ │
│ │ │ │A:圖要分開,因為圖昨天看不清楚。 │ │
│ │ │ │B:好好。OK。 │ │
│ │ │ │A:謝謝,謝謝。 │ │
│ │ │ │B:掰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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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100年12月1日 │ 0000000000 │(以閩南語發音) │ │
│ │ 下午4時29分 │ (000000000000) │A:喂,技師喔?我小廖。 │ │
│ │ │ A台亞預拌廖智威│B:嘿。 │ │
│ │ │ B昱暉公司徐登峰│A:潘Sir叫我跟你們講,你們這樣黑白│ │
│ │ │ │搞,另日他就不要去你們坐。 │ │
│ │ │ │B:小陳不知道在弄啥肖,我還沒有簽 │ │
│ │ │ │ ,還沒有看過,就黑白傳過去。 │ │
│ │ │ │A:拜託,自己看東西也知,還要別人 │ │
│ │ │ │ 講。明天我會過去你那裡。 │ │
│ │ │ │B:對啦!我會交待。 │ │
│ │ │ │A:你不在喔? │ │
│ │ │ │B:我現在在苗栗。 │ │
│ │ │ │A:你在苗栗做什麼? │ │
│ │ │ │B:沒啦,辦事情。 │ │
│ │ │ │A:你現在實在好幾地方可以跑耶。老 │ │
│ │ │ │ 年人了還四處跑,四處跑這樣,你 │ │
│ │ │ │ 明天沒回來啊? │ │
│ │ │ │B:明天沒有,我會交待他們。 │ │
│ │ │ │A:什麼時候回來? │ │
│ │ │ │B:下禮拜一。禮拜一才能碰到面。 │ │
│ │ │ │A:幹,我禮拜一又要去台北了,你禮 │ │
│ │ │ │ 拜一回來,禮拜一回來怎麼救得到 │ │
│ │ │ │ 火? │ │
│ │ │ │B:要弄什麼? │ │
│ │ │ │A:沒有啦。 │ │
│ │ │ │B:好啦好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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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100年12月2日 │ 00-0000000 │B:喂,昱暉您好。 │ │
│ │ 上午9時12分 │ (0000000000) │A:那個麗珍。 │ │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B:技師早安。 │ │
│ │ │ B昱暉公司楊麗珍│A:我技師。建樺,不是,政豐你幫我 │ │
│ │ │ C昱暉公司政豐 │ 叫一下,接他的電話。 │ │
│ │ │ │B:好,請稍等喔。 │ │
│ │ │ │(轉接音樂) │ │
│ │ │ │C:喂? │ │
│ │ │ │A:政豐啊,今天會做那個韌性指數, │ │
│ │ │ │ 東西拿去了沒有? │ │
│ │ │ │C:韌性指數? │ │
│ │ │ │A:磊信那個韌性指數的。 │ │
│ │ │ │C:你等一下喔,你等一下。(C問在旁 │ │
│ │ │ │ 者:他說什麼韌性指數,已經送東 │ │
│ │ │ │ 西來了沒有?在旁者:他已經送樣 │ │
│ │ │ │ 了沒有?。C:是這個嗎?) │ │
│ │ │ │C:喂,有有有有有,我們有收到了, │ │
│ │ │ │ 喂,聽得到嗎? │ │
│ │ │ │A:聽得到,那個韌性指數送去了沒有 │ │
│ │ │ │ ?磊信的? │ │
│ │ │ │C:有有有有。 │ │
│ │ │ │A:有喔!小心一點喔!那個小心架喔 │ │
│ │ │ │ ,那兩支Sensor給我架好喔。那看 │ │
│ │ │ │ 怎麼樣,看實驗結果你再跟我講一 │ │
│ │ │ │ 下。 │ │
│ │ │ │C:好。 │ │
│ │ │ │A:好不好,試驗完了第一支,試驗完 │ │
│ │ │ │ 了那個結果你到時候再跟我講。那 │ │
│ │ │ │ 個潘主任有沒有去? │ │
│ │ │ │C:沒有耶!現在還沒有過來。 │ │
│ │ │ │A:還沒有,他今天會到喔! │ │
│ │ │ │C:喔,好。 │ │
│ │ │ │A:你稍微注意一下喔! │ │
│ │ │ │C: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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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100年12月2日 │ 00-0000000 │B:喂,昱暉。 │執行通訊監察機│
│ │ 上午10時15分 │ (0000000000) │A:我小廖,小陳在嗎? │關漏未作成通訊│
│ │ │ A台亞預拌廖智威│B:誰? │監察譯文。 │
│ │ │ B昱暉公司陳建樺│A:小陳。 │ │
│ │ │ │B:小陳是誰?喔,建樺喔?請等一下 │ │
│ │ │ │ 喔。 │ │
│ │ │ │(轉接音樂) │ │
│ │ │ │C:喂,您好。 │ │
│ │ │ │A:喂,小陳喔。 │ │
│ │ │ │C:是。 │ │
│ │ │ │A:小廖,你壓完沒有? │ │
│ │ │ │C:還有1支。 │ │
│ │ │ │A:都OK嗎? │ │
│ │ │ │C:要等壓完調整之後才知道耶! │ │
│ │ │ │A:所謂調整,你這樣看是怎麼?你原 │ │
│ │ │ │ 本出來數據都怎樣? │ │
│ │ │ │C:還可以啊!應該會再更高啦! │ │
│ │ │ │A:蛤? │ │
│ │ │ │C:4、6、10對不對,你們的那個規範 │ │
│ │ │ │ ? │ │
│ │ │ │A:對啊,對啊。你們壓出來都多少? │ │
│ │ │ │C:都超過啊! │ │
│ │ │ │A:喔,好啦,那強度是大概壓多少? │ │
│ │ │ │C:強度,哪一支?我沒有看耶! │ │
│ │ │ │A:你等一下看一下強度啊! │ │
│ │ │ │C:都OK啦。 │ │
│ │ │ │A:都50幾、還是60幾、還是70幾? │ │
│ │ │ │C:剛才沒有看耶,要等壓完。 │ │
│ │ │ │A:好啦,都OK就好了。你那邊等一下 │ │
│ │ │ │ 人家會過去簽名。現在第3根在壓就│ │
│ │ │ │ 對了? │ │
│ │ │ │C:第3支還沒有啊!在壓在壓,第3支 │ │
│ │ │ │ 在壓。 │ │
│ │ │ │A:好啦,了解,謝謝。 │ │
│ │ │ │C:不會。 │ │
│ │ │ │A:啊,你有拍照嗎? │ │
│ │ │ │C:有。有。 │ │
│ │ │ │A:好,謝謝,掰掰。 │ │
│ │ │ │C:掰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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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100年12月2日 │ 00-0000000 │(前段為兩位小姐討論鯉魚潭工程案, │ │
│ │ 上午11時11分 │ (0000000000) │ 自本檔案1分20秒起為本案相關通話內│ │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 容) │ │
│ │ │ B昱暉公司惠甄 │B:昱暉您好。 │ │
│ │ │ C昱暉公司政豐 │A:惠甄,那個政豐呢? │ │
│ │ │ │B:政豐,稍等喔! │ │
│ │ │ │A:你請他聽一下電話。 │ │
│ │ │ │B:好,稍等。 │ │
│ │ │ │(轉接音樂) │ │
│ │ │ │C:喂。 │ │
│ │ │ │A:政豐啊,做完幾支了? │ │
│ │ │ │C:都弄完了。 │ │
│ │ │ │A:都弄完了,那個結果怎麼樣? │ │
│ │ │ │C:我問一下,等一下喔。 │ │
├──┼───────┼────────┼─────────────────┼───────┤
│ 34 │ 100年12月2日 │ 00-0000000 │C:喂,有啊,全部都OK了。 │ │
│ │ 上午11時13分 │ (000000000000) │A:全部都OK喔。那個潘主任有沒有去 │ │
│ │ │ 0000000000 │ ? │ │
│ │ │ (000000000000) │C:有有,他們有過來,他們有看了, │ │
│ │ │ A昱暉公司徐登峰│ 他們都OK,都弄好了。 │ │
│ │ │ C昱暉公司政豐 │A:他們看了。 │ │
│ │ │ │C:對。 │ │
│ │ │ │A:好好,就這樣。 │ │
│ │ │ │C:好好,再見再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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