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670號
公 訴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淳家
選任辯護人 吳偉豪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427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淳家無罪。
理 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670號
公 訴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淳家
選任辯護人 吳偉豪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427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淳家無罪。
理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