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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刑移調字第304號
聲 請 人 沈芸羽
法定代理人 沈國安
相 對 人 游秋蓮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刑移調字第304號因本院113 年訴字744 號
洗錢防制法等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9 月23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
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陳錦雯
書 記 官 吳秉翰
通 譯 林政男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沈芸羽 到
法定代理人 沈國安 到
相 對 人 游秋蓮 到
調解委員 游瑞源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應於113 年10月23日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參萬元。
(匯款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09434號帳戶、戶名:沈芸羽)
二、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沈芸羽
法定代理人 沈國安
相 對 人 游秋蓮
調解委員 游瑞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3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書 記 官 吳秉翰
法 官 陳錦雯
第一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 記 官 吳秉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3 日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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