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行政-IPCA,108,行專訴,65,20200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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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8年度行專訴字第65號
原 告 尹佐國
訴訟代理人 黃耀霆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洪淑敏(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黃濟陽
參 加 人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海英俊(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薛郁蕙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發明專利舉發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9 年2 月20日辯論終結。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曾啟謀
法 官 彭洪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郭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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