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IPCM,103,刑智上易,80,2015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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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財產法院刑事裁定
2103年度刑智上易字第80號
3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4上訴人欣旺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5即被告
6兼代表人顏立承(原名顏汎昇)
7
8
9
10
11共同
12選任辯護人姜智逸律師
13上列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14度智易字第24號,中華民國103年4月2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15,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16定於中華民國104年3月18日10時5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續行審17判程序,特此裁定。

18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
19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0審判長法官蔡惠如
21法官彭洪英
22法官杜惠錦
23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24本件不得抗告。
25中華民國104年2月6日
26書記官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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