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IPCV,108,民聲,56,2019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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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8年度民聲字第56號
3聲請人孔聖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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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對人茂鋐研發國際有限公司
7
8法定代理人陳素玲
9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王集福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10執行下列職務:
11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12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3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14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15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16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17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18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19法官杜惠錦
20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1本件不得抗告。
22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23書記官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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