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IPCV,112,民營訴,4,20240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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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民營訴字第4號
原告友信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施濟濤
訴訟代理人李永然律師
彭郁欣律師
劉和鑫律師
被告美商史賽克(遠東)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楊嘉駒
被告陳志凌
共同
訴訟代理人張哲倫律師  
羅秀培律師  
蔡昀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智慧財產第三庭
法官 潘曉玫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李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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