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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3年度民專訴字第102號
3原告許峻彬
4訴訟代理人李建民律師
5複代理人蘇振福
6
7訴訟代理人洪正雄
8被告陳祈男即熊王五金企業社
9
10
11訴訟代理人賴安國律師
12複代理人沈泰宏律師
13複代理人楊盛安
1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15下:
16主文
17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12月18日10時,在本院18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19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20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1法官杜惠錦
22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3本件不得抗告。
24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25書記官林佳蘋
1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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