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KLDM,104,交附民,10,2015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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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交附民字第10號
原 告 張銘雄
被 告 蕭明偉
上列被告因民國104年度交訴字第28號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交通法庭審判長法 官 鄭景文
法 官 施添寶
法 官 李謀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郭廷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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