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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訴字第254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彭麗麗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第157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彭麗麗自民國101 年間起召集告訴人劉錫平、王月琴、盧德娟、連振德、陳帥宏、吳淑梅、傅文亮、陳能榮、張玲巧、王妍文、馬家蕙、傅素紅、陳文鴦、李中央、吳銘川、邱文雄、林佑農、郭恩虔、藍阿能、尹世苓、錢洪柳、陳慧雯等會員參加互助會,被告並與參與之會員協議下列事項,「開標地點:欣隆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隆公司)、會款:新臺幣(下同)1萬元、5,000元不等,被告為會首間互助會成員,並有為各參加之互助會會員辦理開標、收取會款、並交付會款予各得標會員之義務,並係為各會員處理事務之人。
詎被告竟基於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並行使之犯意聯絡,由被告於主持開標時,利用會員未全體到場標會且互不相識之機會,於不詳時間,冒標不詳會員之名義,於紙張上書寫以標息金額,再偽簽該會員名義,偽造依習慣表示投標會款之私文書即標單(各次冒標之標單均未扣案),進而於開標現場揭開內容時提示予其他到場會員觀看而行使之,藉此告知到場會員係各該遭冒用名義之會員得標,進而通知未到場會員,足生損害於附表所示各該遭冒標之活會會員,並以此方式向遭冒標之活會會員及其他尚未得標活會會員施以詐術,使彼等誤信該次得標名義人係遭冒標之人合法競標結果而陷於錯誤,先後如數給付會款予被告,被告並因之詐得附表所示各活會會員之互助會會款。
嗣於105年4月間被告因車禍受有頭部外傷、左側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迄今仍無意識後,經各會員相互聯絡始發現被告召集附表所示之合會本應分別僅剩有4個、1個活會會員,竟仍有25個、17個,始發現被告冒標及詐領會款之情事。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1項、第210條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等罪嫌。
二、按被告死亡者,案件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查本件被告經檢察官起訴後,已於106年10月2日死亡,有其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稽。
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8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福康
法 官 華弈超
法 官 曾淑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周育義
附表:
┌──┬───────┬─────┬────┬───┬───┬───┬──────┬────┐
│編號│ 互助會會期 │ 開 標 日 │ 會款 │ 會員 │已開標│未開標│活會會員 及│冒標會數│
│ │ │ │ │ │ 會數 │ 會數 │會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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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 年6 月25日│欣隆公司發│5,000元 │ 50 │ 46會│ 4會 │劉錫平2 會 │ 21會 │
│ │至105 年8 月25│薪日 │ │ │ │ │王月琴2 會 │ │
│ │日 │ │ │ │ │ │盧德娟2 會 │ │
│ │ │ │ │ │ │ │連振德2 會 │ │
│ │ │ │ │ │ │ │杜柏盛1 會 │ │
│ │ │ │ │ │ │ │吳淑梅1 會 │ │
│ │ │ │ │ │ │ │陳帥宏1 會 │ │
│ │ │ │ │ │ │ │李中央2 會 │ │
│ │ │ │ │ │ │ │錢洪柳2 會 │ │
│ │ │ │ │ │ │ │藍阿能2 會 │ │
│ │ │ │ │ │ │ │郭恩虔1 會 │ │
│ │ │ │ │ │ │ │林兆浩1 會 │ │
│ │ │ │ │ │ │ │簡文獻1 會 │ │
│ │ │ │ │ │ │ │陳文鴦1 會 │ │
│ │ │ │ │ │ │ │陳平城1 會 │ │
│ │ │ │ │ │ │ │馬家蕙1 會 │ │
│ │ │ │ │ │ │ │邱文雄1 會 │ │
│ │ │ │ │ │ │ │傅素紅1 會 │ │
│ │ │ │ │ │ │ │ 共25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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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2 年3 月25日│欣隆公司發│10,000元│ 39 │ 38會│ 1會│劉錫平2 會 │ 16會 │
│ │至105 年5 月25│薪日 │ │ │ │ │王月琴1 會 │ │
│ │日 │ │ │ │ │ │盧德娟1 會 │ │
│ │ │ │ │ │ │ │連振德1 會 │ │
│ │ │ │ │ │ │ │杜柏盛2 會 │ │
│ │ │ │ │ │ │ │吳淑梅1 會 │ │
│ │ │ │ │ │ │ │陳帥宏1 會 │ │
│ │ │ │ │ │ │ │陳慧雯1 會 │ │
│ │ │ │ │ │ │ │傅文亮1 會 │ │
│ │ │ │ │ │ │ │陳能榮1 會 │ │
│ │ │ │ │ │ │ │張玲巧1 會 │ │
│ │ │ │ │ │ │ │王妍文1 會 │ │
│ │ │ │ │ │ │ │吳銘川1 會 │ │
│ │ │ │ │ │ │ │黃暉霖1 會 │ │
│ │ │ │ │ │ │ │鍾秋蘭1 會 │ │
│ │ │ │ │ │ │ │ │ │
│ │ │ │ │ │ │ │ 共 17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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