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KLDM,109,簡上,65,2020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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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65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世杰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簡志龍
法 官 藍君宜
法 官 鄭富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忠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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