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KLDM,112,交附民,82,2024040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82號
原 告 林連信
被 告 張嘉恬


被 告 日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阿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簡志龍
法 官 施添寶
法 官 藍君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張晏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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