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KLDM,113,訴,83,2024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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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83號
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TRANG TUYET NHI



上列被告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29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TRANG TUYET NHI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已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劉桂金 
   法 官 石蕙慈 
   法 官 姜晴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書記官林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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