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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83號
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TRANG TUYET NHI
上列被告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29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TRANG TUYET NHI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已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劉桂金
法 官 石蕙慈
法 官 姜晴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書記官林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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