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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314號
聲 請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223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陸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共22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2部分,前經本院以98年度訴字第528 號判決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 9月確定;
附表編號3至部分,前經本院以98年度訴字第337 號判決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 年6 月確定;
附表編號、22部分,前經本院以98年度訴字第967 號判決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9 月確定),有刑事判決書共4 份附卷可稽。
聲請人以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結果,認於法並無不合,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婷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洪佳如
【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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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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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 月 │ 有期徒刑3 月 │
├───────┼──────────────┼──────────────┤
│犯 罪 日 期│ 98年2 月23日 │ 98年2 月23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8年度毒偵字第680 號│基隆地檢98年度毒偵字第680 號│
│機關年度案號 │ │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528 號 │ 98年度訴字第528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27日 │ 98年5 月27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528 號 │ 98年度訴字第528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6 月29日 │ 98年6 月29日 │
├─┴─────┼──────────────┼──────────────┤
│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75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75號 │
│ 附 註 │ (98執緝558 ) │ (98執緝558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3 │ 4 │
├───────┼──────────────┼──────────────┤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 月,減為有期徒刑 │ 有期徒刑3 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1 月15日 │ 1 月15日 │
├───────┼──────────────┼──────────────┤
│犯 罪 日 期│ 96年3 月15日 │ 96年3 月29日 │
├───────┼──────────────┼──────────────┤
│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偵 查(自 訴)│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機關年度案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5 │ 6 │
├───────┼──────────────┼──────────────┤
│罪 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 月 │ 有期徒刑7 月 │
├───────┼──────────────┼──────────────┤
│犯 罪 日 期│ 96年9 月8 日 │ 96年9 月11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7 │ 8 │
├───────┼──────────────┼──────────────┤
│罪 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 月 │ 有期徒刑7 月 │
├───────┼──────────────┼──────────────┤
│犯 罪 日 期│ 97年7 月24日 │ 97年8 月29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9 │ │
├───────┼──────────────┼──────────────┤
│罪 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 月 │ 有期徒刑7 月 │
├───────┼──────────────┼──────────────┤
│犯 罪 日 期│ 97年9 月4 日 │ 97年9 月24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 │
├───────┼──────────────┼──────────────┤
│罪 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 月 │ 有期徒刑4 月 │
├───────┼──────────────┼──────────────┤
│犯 罪 日 期│ 97年10月22日 │ 96年9 月8 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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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 │
├───────┼──────────────┼──────────────┤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 月 │ 有期徒刑4 月 │
├───────┼──────────────┼──────────────┤
│犯 罪 日 期│ 96年9 月11日 │ 96年10月23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 │
├───────┼──────────────┼──────────────┤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 月 │ 有期徒刑4 月 │
├───────┼──────────────┼──────────────┤
│犯 罪 日 期│ 97年7 月25日 │ 97年8 月29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 │
├───────┼──────────────┼──────────────┤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 月 │ 有期徒刑4 月 │
├───────┼──────────────┼──────────────┤
│犯 罪 日 期│ 97年9 月4 日 │ 97年10月23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116 、117 、118 、119 、 │
│ │120 、125 、126 、127 、128 │120 、125 、126 、127 、128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5 月6 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7 月3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 │ (98執緝559 ) │ (98執緝559 )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 號│ │ │
├───────┼──────────────┼──────────────┤
│罪 名│ 持有第二級毒品罪 │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 月 │ 有期徒刑7 月 │
├───────┼──────────────┼──────────────┤
│犯 罪 日 期│ 97年9 月24日 │ 98年4 月12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緝字第115 │基隆地檢97年度毒偵字第953 號│
│機關年度案號 │、116 、117 、118 、119 、 │ │
│ │120 、125 、126 、127 、128 │ │
│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82號 │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731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5 月6 日 │ 98年7 月30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337 號 │ 98年度訴字第731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7 月3 日 │ 98年9 月7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248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903號 │
│ │ (98執緝559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
└───────┴──────────────┴──────────────┘
┌───────┬──────────────┬──────────────┐
│編 號│ │ │
├───────┼──────────────┼──────────────┤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 月 │ 有期徒刑7 月 │
├───────┼──────────────┼──────────────┤
│犯 罪 日 期│ 98年2 月11日 │ 98年2 月11日 │
├───────┼──────────────┼──────────────┤
│偵 查(自 訴)│基隆地檢98年度毒偵字第1323號│基隆地檢98年度毒偵字第1323號│
│機關年度案號 │ │ │
├─┬─────┼──────────────┼──────────────┤
│最│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後├─────┼──────────────┼──────────────┤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967 號 │ 98年度訴字第967 號 │
│實├─────┼──────────────┼──────────────┤
│審│判 決日 期│ 98年9 月30日 │ 98年9 月30日 │
├─┼─────┼──────────────┼──────────────┤
│確│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定├─────┼──────────────┼──────────────┤
│判│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967 號 │ 98年度訴字第967 號 │
│決├─────┼──────────────┼──────────────┤
│ │確 定日 期│ 98年11月9 日 │ 98年11月9 日 │
├─┴─────┼──────────────┼──────────────┤
│ 附 註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3325號 │ 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3325號 │
│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編號1至數罪併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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