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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929號
聲 請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郭瑞麟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一百零一年度執聲字第六五三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郭瑞麟因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肆月。
理 由郭瑞麟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沒收部分,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九款規定,應併執行之,無庸定應執行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 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李建毅
附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受刑人郭瑞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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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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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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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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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100.05.10 │100.05.18 │100.05.1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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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自訴)機關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
│ 年 度 案 號 │偵字第2669號 │毒偵字第1065號 │偵字第106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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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法 院│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 ├────┼────────┼────────┼────────┤
│ │案 號│100年度易字第342│100年度訴字第502│100年度訴字第502│
│事實審│ │ 號 │ 號 │ 號 │
│ ├────┼────────┼────────┼────────┤
│ │判決日期│ 100.08.31 │ 100.08.31 │ 10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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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法 院│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 ├────┼────────┼────────┼────────┤
│ │案 號│100年度易字第342│100年度訴字第502│100年度訴字第502│
│判 決│ │ 號 │ 號 │ 號 │
│ ├────┼────────┼────────┼────────┤
│ │判 決│ 100.10.03 │ 100.10.24 │ 100.10.24 │
│ │確定日期│ │ │ │
├───┴────┼────────┼────────┼────────┤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 否 │ 否 │ 是 │
│案件 │ │ │ │
├────────┼────────┼────────┼────────┤
│備 註│ │ │ │
│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
│ │執字第2819號(基│執字第3003號(基│執字第3003號(基│
│ │隆地檢101年度執 │隆地檢101年度執 │隆地檢101年度執 │
│ │緝字第43號) │緝字第44號) │緝字第44號)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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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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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
├────────┼────────┼────────┼────────┤
│ 犯 罪 日 期 │100.05.16 │100.07.21 │100.07.0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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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自訴)機關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1年度 │
│ 年 度 案 號 │偵字第2508號 │毒偵字第2030號 │偵字第1144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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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法 院│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 ├────┼────────┼────────┼────────┤
│ │案 號│100年度易字第294│100年度基簡字第 │101年度易字第263│
│事實審│ │ 號 │ 1787號 │ 號等 │
│ │ │ │ │ │
│ ├────┼────────┼────────┼────────┤
│ │判決日期│ 100.08.31 │ 100.11.30 │ 10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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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法 院│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 ├────┼────────┼────────┼────────┤
│ │案 號│100年度易字第294│100年度基簡字第 │100年度易字第263│
│判 決│ │ 號 │ 1787號 │ 號等 │
│ │ │ │ │ │
│ ├────┼────────┼────────┼────────┤
│ │判 決│ 100.10.03 │ 101.02.10 │ 101.08.20 │
│ │確定日期│ │ │ │
├───┴────┼────────┼────────┼────────┤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 是 │ 是 │ 否 │
│案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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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 │
│ │基隆地檢100年度 │基隆地檢101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
│ │執字第3064號(基│執字第622號 │執字第2283號 │
│ │隆地檢101年度執 │ │ │
│ │緝字第45號)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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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7 │ 8 │ │
├────────┼────────┼────────┼────────┤
│ 罪 名 │ 竊盜 │ 竊盜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
├────────┼────────┼────────┼────────┤
│ 犯 罪 日 期 │100.07.03 │100.07.25 │ │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基隆地檢101年度 │基隆地檢101年度 │ │
│ 年 度 案 號 │偵字第1144號等 │偵字第1144號等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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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法 院│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
│ ├────┼────────┼────────┼────────┤
│ │案 號│100年度易字第263│100年度易字第263│ │
│事實審│ │ 號 │ 號 │ │
│ ├────┼────────┼────────┼────────┤
│ │判決日期│ 101.07.13 │ 101.07.13 │ │
├───┼────┼────────┼────────┼────────┤
│確 定│法 院│ 基隆地院 │ 基隆地院 │ │
│ ├────┼────────┼────────┼────────┤
│ │案 號│100年度易字第263│100年度易字第263│ │
│判 決│ │ 號 │ 號 │ │
│ ├────┼────────┼────────┼────────┤
│ │判 決│ 100.08.20 │ 100.08.20 │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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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得易科罰金之│ 否 │ 否 │ │
│案件 │ │ │ │
├────────┼────────┼────────┼────────┤
│備 註│ │ │ │
│ │基隆地檢101年度 │基隆地檢100年度 │ │
│ │執字第2283號 │執字第2283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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