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KLDM,109,訴,362,2020082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62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詹益郎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法律上爭議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庭法 官 王福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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