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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310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鶯藍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285號),本院終結辯論,原定於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茲因113年7月25日為颱風假,為此展延宣判期日,改定於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0分宣判,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施又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書記官 連珮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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