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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基簡字第704號
原 告 譽誌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即 清算人 徐龍騰
被 告 巨隆報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綿楣
訴訟代理人 葛睿驎律師
林火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6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王鵬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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