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
原 告 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建助
原 告 陳威廷
陳貞吟
陳光燦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蔡坤展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代 表 人 陳宗彥 局長
訴訟代理人 蔡錦彪
陳建邦
葉誌明
參 加 人 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瑞源
訴訟代理人 黃俊達 律師
陳妍蓁 律師
劉錦勳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殯葬管理條例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簡 慧 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凃 瓔 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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