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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號
原 告 梁鈞貿
訴訟代理人 朱育男 律師
被 告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
代 表 人 洪志安
訴訟代理人 謝佳蓁 律師
複代理人 蘇傳清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林 彥 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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