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05,訴,96,20170512,4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96號
原 告 劉世弘
梁師發
鄭福進
被 告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代 表 人 呂世榮
訴訟代理人 蘇淑英
輔助參加人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代 表 人 江上進
訴訟代理人 張國欽
王慧玲
黃怡菁
上列當事人間審計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