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05,訴更一,7,2017051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更一字第7號
原 告 張明賢
訴訟代理人 李建宏 律師
鄭國安 律師
郭宗塘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代 表 人 洪吉山 局長
訴訟代理人 許金汶
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1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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