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08,訴,148,20200623,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48號
原 告 梁至宏
訴訟代理人 吳永茂 律師
侯昱安 律師
羅玲郁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代 表 人 蔡碧珍
訴訟代理人 侯惠月
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黃 堯 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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