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51號
原 告 梁雅宜
訴訟代理人 吳永茂 律師
羅玲郁 律師
侯昱安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代 表 人 蔡碧珍
訴訟代理人 謝錦華
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吳 永 宋
法官 黃 堯 讚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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