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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更一字第16號
原 告 郭展源
訴訟代理人 王識涵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代 表 人 陳淑美
訴訟代理人 楊銘仁
林石猛 律師
林 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農地重劃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廖 建 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洪 美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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