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09,訴,386,20220302,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86號
原 告 有限責任高雄市亞太計程車運輸合作社

代 表 人 吳建楚
被 告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代 表 人 張淑娟
訴訟代理人 葉美利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公路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廖 建 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洪 美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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