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09,訴,470,2022020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470號
原 告 嘉盈加油站企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王麗瑛
訴訟代理人 楊博勛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
代 表 人 黃偉哲
訴訟代理人 吳政霖
林順福
上列當事人間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9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孫 國 禎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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