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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74號
原 告 馬麗玟
訴訟代理人 郭家駿 律師
被 告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代 表 人 莊榮松
訴訟代理人 董凱勝
上列當事人間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林 彥 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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