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10,訴,4,20221017,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4號
原 告 超翔科技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賴榮添
訴訟代理人 李季錦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謝世傑
訴訟代理人 葉張基 律師
林韋甫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廖 建 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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