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3號
原 告 王古鄉
被 告 嘉義縣政府
代 表 人 翁章梁
訴訟代理人 盧稚中
輔助參加人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代 表 人 鄭彩堂
訴訟代理人 謝東發
上列當事人間重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吳 永 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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