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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9號
原 告 臺南市第107期淵南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代 表 人 台灣先進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筱婷)
訴訟代理人 李育禹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
代 表 人 黃偉哲
訴訟代理人 侯信逸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重劃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4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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