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12,訴更四,7,20240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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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2年度訴更四字第7號
原告沈鴻文 

被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代表人李雅晶
訴訟代理人王文君 
黃翠華
顏志祥
參加人沈榮坤
沈陳錦華
上列當事人間遺產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法官  林 彥 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蔡 玫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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