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674號
原 告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農場
代 表 人 陳皇綿
訴訟代理人 許明德 律師
鄭勝智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
代 表 人 陳 菊 市長
訴訟代理人 林俊毅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農業事務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高雄市○○區○○段1209地號部分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邱政強
法官 林勇奮
法官 李協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周良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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