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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486號
原 告 呂永欣
呂永友
呂永益
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陳威仁
訴訟代理人 張倩維
鄭倩如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徵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6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 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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