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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320號
原 告 陳吳明鏡
訴訟代理人 吳艾黎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代 表 人 曾文生 局長
訴訟代理人 顏紹宇
蘇秀香
上列當事人間零售市場管理條例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李 協 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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