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KSBA,110,訴更一,23,2022020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更一字第23號
原 告 劉勁初即安泰診所

訴訟代理人 劉建畿 律師
林宜儒 律師
李慶榮 律師
複 代 理人 涂榮延 律師
被 告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代 表 人 李伯璋
訴訟代理人 黃璽螢
歐陽志宏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全民健康保險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8 日
書記官 宋鑠瑾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