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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209號
原 告 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小雯
訴訟代理人 顏福松律師
鄭智元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張瑞琿
訴訟代理人 余俊賢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 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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