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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2年度訴字第286號
原 告 李靜宜
被 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代 表 人 李明峯
訴訟代理人 黃旺順
曾婉婷
被 告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代 表 人 郝培芝
上列當事人間曠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法 官 廖 建 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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