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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訴字第1號
原 告 林子琪
被 告 臺南市政府
代 表 人 黃偉哲
訴訟代理人 何權紘
謝明宏
吳政霖
上列當事人間徵收補償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6 日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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