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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458號
原 告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代 表 人 甲○○ 部長
訴訟代理人 葉智幄 律師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償還公費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1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 官 簡 慧 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1 日
書記官 涂 瓔 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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