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KSDM,104,易,762,2015122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易字第762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洪叶穎
選任辯護人 賴建宏律師
徐仲志律師
陳宗賢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 法 官 張瑋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李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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