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KSDM,111,審交易,536,20220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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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審交易字第536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高振泰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111年9月21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刑事審查第三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5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昆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鄭仕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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