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原易字第22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潘浩宇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黃文德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23240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對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潘浩宇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潘浩宇為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東公司)之營業銷售業務人員,為從事業務之人。
潘浩宇明知須依客戶之真實需求,始得於信東公司ERP系統輸入客戶訂單,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詐欺取財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之犯意,於附表所示出貨日期前某日,接續於信東公司ERP系統輸入如附表所示之不實藥品訂購資料,使信東公司陷於錯誤,誤認為如附表所示客戶所訂購,致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出貨給如附表所示之客戶。
潘浩宇於如附表所示客戶收到未訂購之藥品後,旋即向客戶收回藥品,以此方式詐得藥品並轉售予不知情第三人,而賺取貨款合計新臺幣(下同)1,979,930元。
二、案經信東公司訴由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理 由
一、本案被告潘浩宇所犯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被告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對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被告之意見後,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案之證據調查,依同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所規定證據能力認定及調查方式之限制。
二、上開事實,業據被告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坦承在卷,核與證人即證人即告訴代理人張瑞琪於偵訊中證述相符,復有告訴人提供之客戶證明書、信東公司聘僱合約、信東公司提供如附表所示發票、信東公司未收款傳票明細單、問題帳款調查表及未清帳款調查表、信東公司營業管理制度及刑事陳報狀等件在卷可憑,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已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㈠按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以文書論,刑法第220條第2項定有明文。
而所謂電磁紀錄,係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而言。
查被告以信東公司ERP系統輸入客戶訂單,製作不實之藥品訂購資料傳輸至信東公司,該電磁記錄已足以為表示客戶訂購藥品之用意證明,自屬刑法第220條第2項規定之準文書。
㈡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及同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罪。
被告製作不實之業務上準文書後,持以向信東公司訂購藥品資料而行使之行為,其業務登載不實之低度行為,為其嗣後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被告如附表所為,係利用職務之機會,於密接時間,反覆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係基於單一犯意為之,依一般社會觀念,應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
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詐欺取財罪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詐欺取財罪處斷。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財物,貿然以偽造不實藥品訂購方式,詐得如附表所客戶未訂購之藥品再轉賣獲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破壞人際間之信任關係,所為實應非難,惟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願提供保證人擔保還款並約定分期履行賠償,告訴人並具狀請求本院從輕量刑等情,此有刑事陳報狀1份在卷可憑(見本院112年度審原易字第22號卷【下稱本院卷】第273頁),足見被告願彌補告訴人所受之損害,犯後態度尚可。
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手段、詐得藥品價值之犯罪情節,及被告於本院自述之學經歷、職業、家庭生活狀況(事涉個人隱私不予揭露,見本院卷第284頁),於案發時無前科之素行(見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項前段規定,諭知以1,000元折算1日之易科罰金、易服勞役折算標準。
三、本件不予緩刑告訴人雖具狀為被告請求為附條件緩刑,有其陳述狀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273頁),但查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前經本院以113年度原交簡字第48號於113年6月25日判處有期徒刑4月,於113年8月6日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本院刑事案件電話紀錄查詢表在卷可稽,是被告於本件判決前,已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不符刑法第74條第1項緩刑之要件,無從宣告緩刑。
四、不予沒收之說明被告本件犯行所詐得藥品轉售之金額合計為1,979,930元,雖為其犯罪所得且未扣案,然告訴人已就本案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業經本院112年度勞訴字第160號民事判決確定,認被告應依法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有上開確定民事判決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255至257頁),且被告事後已與告訴人約定分期付款,並提供保證人擔保還款之方式賠償,業如前述,應已足充分保障告訴人之求償權,並達徹底剝奪犯罪所得之修法目的,如再將被告此部分犯罪所得諭知沒收或追徵,將使被告面臨雙重追償之不利益,容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聆嘉提起公訴,檢察官李文和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宜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雅婷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220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
號
客 戶 名
稱
出 貨 日 期
發票號碼
銷售金額
(元)
呆帳金額
(元)
事 由
出處
1
永康藥局-8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98,845
98,845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一P13、23-2
5、他二P5
永康藥局-8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2,280
2,280
他一P13、23-2
5、他二P7
永康藥局-8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54,956
54,956
他一P13、23-2
5、他二P9
小計
156,081
2
金發藥局
111年6月17日
AY00000000
12,000
12,0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27-29 、
他二P11
金發藥局
111年5月20日
AY00000000
11,000
11,000
他一P27-29 、
他二P13
金發藥局
111年4月27日
YT00000000
4,000
4,000
他一P27-29 、
他二P15
金發藥局
111年4月25日
YT00000000
19,000
19,000
他一P27-29 、
他二P17
金發藥局
111年4月20日
YT00000000
1,000
1,000
他一P27-29 、
他二P19
金發藥局
111年4月20日
YT00000000
1,000
1,000
他一P27-29 、
他二P21
金發藥局
111年4月20日
YT00000000
500
500
他一P27-29 、
他二P23
金發藥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16,500
16,500
他一P27-29 、
他二P25
金發藥局
111年3月8日
YT00000000
15,000
15,000
他一P27-29 、
他二P27
金發藥局
111年2月21日
WR00000000
4,500
4,500
他一P27-29 、
他二P29
金發藥局
111年2月8日
WR00000000
1,000
1,000
他一P27-29 、
他二P31
小計
85,500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1月11日
WR00000000
15,240
13,01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31-33 、
他二P33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2月9日
WR00000000
7,060
7,060
他一P31-33 、
他二P35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2月9日
WR00000000
1,000
1,000
他一P31-33 、
他二P37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2月16日
WR00000000
900
900
他一P31-33 、
他二P39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2月16日
WR00000000
2,700
2,700
他一P31-33 、
他二P41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3月22日
YT00000000
3,325
3,325
他一P31-33 、
他二P43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3月30日
YT00000000
2,740
2,740
他一P31-33 、
他二P45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3月30日
YT00000000
800
800
他一P31-33 、
他二P47
中美藥師藥
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995
995
客戶購買促銷
案,未將面額1
000元禮券贈與
客戶,故以藥
品補單歸還
後,列問題帳
款
他一P31-33 、
他二P49
小計
32,530
4
福民藥局
111年3月28日
YT00000000
5,400
5,4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35-37 、
他二P51
福民藥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9,000
9,000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一P35-37 、
他二P53
小計
14,400
中興藥局
111年1月14日
WR00000000
3,010
3,01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原起訴
書於111年1月1
4日該列備註誤
載「出貨至客
戶端,將藥品
取走」)
他一P39-41 、
他二P55
中興藥局
111年1月21日
WR00000000
35,000
35,000
他一P39-41 、
他二P57
中興藥局
111年2月22日
WR00000000
3,000
3,000
他一P39-41 、
他二P59
中興藥局
111年3月17日
YT00000000
14,450
14,450
他一P39-41 、
他二P61
中興藥局
111年4月19日
YT00000000
7,200
7,200
他一P39-41 、
他二P63
小計
62,660
淑德健保藥
局
111年2月8日
WR00000000
1,000
1,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43-47 、
他二P65
淑德健保藥
局
111年2月11日
WR00000000
29,800
29,800
他一P43-47 、
他二P67
小計
30,800
仁德健保藥
局
111年2月8日
WR00000000
3,650
3,65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43-47 、
他二P69
仁德健保藥
局
111年2月17日
WR00000000
20,950
20,950
他一P43-47 、
他二P71
仁德健保藥111年2月18日
WR00000000
720
720
他一P43-47 、
(續上頁)
局
他二P73
仁德健保藥
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2,280
2,280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一P43-47 、
他二P75
小計
27,600
東生藥局
111年1月6日
WR00000000
2,340
2,34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49-51 、
他二P77
東生藥局
111年1月7日
WR00000000
1,800
1,800
他一P49-51 、
他二P79
東生藥局
111年1月7日
WR00000000
1,790
1,790
他一P49-51 、
他二P81
東生藥局
111年1月11日
WR00000000
3,400
3,400
他一P49-51 、
他二P83
東生藥局
111年2月8日
WR00000000
3,360
3,360
他一P49-51 、
他二P85
東生藥局
111年2月22日
WR00000000
1,800
1,800
他一P49-51 、
他二P87
東生藥局
111年2月22日
WR00000000
1,840
1,840
他一P49-51 、
他二P89
東生藥局
111年3月4日
YT00000000
3,200
3,200
他一P49-51 、
他二P91
東生藥局
111年3月7日
YT00000000
2,700
2,700
他一P49-51 、
他二P93
東生藥局
111年3月7日
YT00000000
440
440
他一P49-51 、
他二P95
東生藥局
111年3月22日
YT00000000
6,300
6,300
他一P49-51 、
他二P97
東生藥局
111年3月30日
YT00000000
3,600
3,600
他一P49-51 、
他二P99
東生藥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2,830
2,830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一P49-51 、
他二P101
東生藥局
111年4月6日
YT00000000
5,760
5,760
告知客戶要簽
約,預先向客
戶收取支票10
萬(共5張),未
入公司帳。已
歸還1 張(2
萬),剩8萬
他一P49-51 、
他二P103
東生藥局
111年4月13日
YT00000000
3,360
3,360
他一P49-51 、
他二P105
東生藥局
111年5月17日
AY00000000
1,950
1,950
他一P49-51 、
他二P107
東生藥局
111年5月18日
AY00000000
900
900
他一P49-51 、
他二P109
東生藥局
111年5月20日
AY00000000
880
880
他一P49-51 、
他二P113
東生藥局
111年6月23日
AY00000000
4,681
4,681
他一P49-51 、
他二P115
東生藥局
111年7月13日
CY00000000
3,600
3,600
他一P49-51 、
他二P117
東生藥局
111年7月13日
CY00000000
3,360
3,360
他一P49-51 、
(續上頁)
他二P119
東生藥局
111年7月20日
CY00000000
1,200
1,200
他一P49-51 、
他二P121
東生藥局
111年7月22日
CY00000000
1,816
1,816
他一P49-51 、
他二P123
東生藥局
111年8月23日
CY00000000
3,360
3,360
他一P49-51 、
他二P125
東生藥局
111年8月24日
CY00000000
1,000
1,000
他一P49-51 、
他二P127
東生藥局
111年9月20日
FA00000000
5,000
5,000
他一P49-51 、
他二P129
東生藥局
111年9月20日
FA00000000
4,650
4,650
他一P49-51 、
他二P131
東生藥局
111年9月21日
FA00000000
681
681
他一P49-51 、
他二P133
東生藥局
111年9月29日
FA00000000
1,250
1,250
他一P49-51 、
他二P135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11日
FA00000000
3,600
3,600
他一P49-51 、
他二P137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12日
FA00000000
1,135
1,135
他一P49-51 、
他二P111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26日
FA00000000
11,500
11,500
他一P49-51 、
他二P139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28日
FA00000000
500
500
他一P49-51 、
他二P141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28日
FA00000000
1,000
1,000
他一P49-51 、
他二P143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31日
FA00000000
2,800
2,800
他一P49-51 、
他二P145
東生藥局
111年10月31日
FA00000000
6,720
6,720
他一P49-51 、
他二P147
東生藥局
預收款
9,297
告知客戶要簽
約,預先向客
戶收取支票10
萬(共5張),未
入公司帳。已
歸還1 張(2
萬),剩8萬
他一P49-51
小計
115,400
大和藥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105,350
105,300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一P53-55 、
他二P149
大和藥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17,560
17,560
他一P53-55 、
他二P151
小計
122,860
大林藥師藥
局
110年12月9日
TL00000000
7,200
7,2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57-61 、
他二P153
大林藥師藥
局
110年12月9日
TL00000000
3,000
3,000
他一P57-61 、
他二P155
大林藥師藥110年12月14日
TL00000000
30,600
30,600
其中$4800現金他一P57-61 、
(續上頁)
局
收款,未入公
司帳;其餘非
客戶訂購,出
貨至客戶端,
將藥品取走。
他二P157
大林藥師藥
局
111年1月10日
WR00000000
7,200
7,2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57-61 、
他二P159
大林藥師藥
局
111年1月13日
WR00000000
5,500
5,500
他一P57-61 、
他二P161
大林藥師藥
局
111年1月17日
WR00000000
9,600
9,6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57-61 、
他二P163
大林藥師藥
局
111年2月18日
WR00000000
3,200
3,2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57-61 、
他二P165
大林藥師藥
局
111年3月9日
YT00000000
7,700
7,7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57-61 、
他二P167
大林藥師藥
局
111年3月16日
YT00000000
7,200
7,200
他一P57-61 、
他二P169
小計
81,200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1月10日
WR00000000
14,700
5,0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57-61 、
他二P171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1月14日
WR00000000
750
75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57-61 、
他二P173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1月14日
WR00000000
14,400
14,400
他一P57-61 、
他二P175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3月10日
YT00000000
800
8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57-61 、
他二P177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3月11日
YT00000000
12,000
12,000
他一P57-61 、
他二P179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4月12日
YT00000000
30,000
30,000
他一P57-61 、
他二P181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4月21日
YT00000000
4,000
4,000
他一P57-61 、
他二P183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4月21日
YT00000000
2,200
2,200
他一P57-61 、
他二P185
大林崇大藥
局
111年6月15日
AY00000000
4,500
4,500
他一P57-61 、
他二P187
小計
73,650
廷美藥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1,800
1,8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63-65 、
他二P189
小計
1,800
陽生藥局
110年8月5日
PW00000000
30,000
30,0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後,用客戶
的合約暫收款
沖帳
他一P67-69 、
他二P191
陽生藥局
110年8月9日
PW00000000
12,300
12,300
他一P67-69 、
他二P193
陽生藥局
110年8月10日
PW00000000
800
800
他一P67-69 、
(續上頁)
他二P195
陽生藥局
110年8月11日
PW00000000
21,000
21,000
他一P67-69 、
他二P197
小計
64,100
三和藥局-9
111年2月7日
WR00000000
5,000
5,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71-73 、
他二P199
三和藥局-9
111年2月9日
WR00000000
3,000
3,000
他一P71-73 、
他二P201
三和藥局-9
111年2月14日
WR00000000
1,500
1,500
他一P71-73 、
他二P203
三和藥局-9
111年2月14日
WR00000000
1,500
1,500
他一P71-73 、
他二P205
小計
11,000
美加康藥局
111年2月25日
WR00000000
300
3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75-77 、
他二P207
美加康藥局
111年2月25日
WR00000000
2,890
2,890
他一P75-77 、
他二P209
小計
3,190
得安藥局-9
110年12月24日
TL00000000
3,300
3,300
已請款(現金
$500元),未
入公司帳/部分
拒收前業務未
處理$2800,數
月後將藥品取
走
他一P79-81 、
他二P211
小計
3,300
張文豪診所
111年3月21日
YT00000000
6,900
6,9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83-85 、
他二P213
張文豪診所
111年3月30日
YT00000000
2,000
2,000
他一P83-85 、
他二P215
張文豪診所
111年4月25日
YT00000000
10,000
10,000
他一P83-85 、
他二P217
小計
18,900
喉康診所
110年12月28日
TL00000000
18,700
18,7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87-89 、
他二P219
小計
18,700
太樹診所
110年12月28日
TL00000000
3,000
3,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91-93 、
他二P221
太樹診所
111年2月7日
WR00000000
3,000
3,000
他一P91-93 、
他二P223
太樹診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3,000
3,000
他一P91-93 、
他二P225
小計
9,000
宜和診所
111年3月4日
YT00000000
7,700
7,7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95-97 、
他二P227
宜和診所
111年4月13日
YT00000000
2,000
2,000
他一P95-97 、
他二P229
宜和診所
111年4月13日
YT00000000
7,200
7,200
他一P95-97 、
(續上頁)
他二P231
小計
16,900
大統內兒科
診所
111年2月14日
WR00000000
2,600
2,6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99-101、
他二P233
大統內兒科
診所
111年2月14日
WR00000000
400
400
他一P99-101、
他二P235
大統內兒科
診所
111年3月2日
YT00000000
3,300
3,300
他一P99-101、
他二P237
小計
6,300
親親家庭診
所
111年2月25日
WR00000000
4,200
4,2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03-10
5、他二P239
小計
4,200
啟泰診所
111年3月2日
YT00000000
3,060
3,06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07-10
9、他二P241
啟泰診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3,200
3,200
他一P107-10
9、他二P243
小計
6,260
立安診所
111年4月8日
YT00000000
16,000
16,0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111-11
3、他二P245
小計
16,000
景安診所
110年12月15日
TL00000000
15,000
15,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15-11
7、他二P247
景安診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1,000
1,000
客戶購買促銷
案,未將面額1
000元禮券贈與
客戶,故以藥
品補單歸還
後,列問題帳
款
他一P115-11
7、他二P249
小計
16,000
大發診所
111年1月11日
WR00000000
3,200
3,2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19-12
1、他二P251
大發診所
111年1月24日
WR00000000
8,220
8,220
他一P119-12
1、他二P253
大發診所
111年2月16日
WR00000000
3,200
3,200
他一P119-12
1、他二P255
大發診所
111年2月25日
WR00000000
5,520
5,2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客戶自
動扣抵借調藥
品之款項後付
款
他一P119-12
1、他二P257
小計
19,820
大鋐診所
111年2月15日
WR00000000
3,000
3,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23-12
5、他二P259
大鋐診所
111年3月25日
YT00000000
3,120
3,120
他一P123-12
(續上頁)
5、他二P261
大鋐診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2,500
2,500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一P123-12
5、他二P263
小計
8,620
萬川診所
111年1月18日
WR00000000
14,200
14,2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27-12
9、他二P265
萬川診所
111年2月22日
WR00000000
8,960
8,960
他一P127-12
9、他二P267
萬川診所
111年2月25日
WR00000000
5,300
5,300
他一P127-12
9、他二P269
萬川診所
111年3月22日
YT00000000
18,600
18,600
他一P127-12
9、他二P271
萬川診所
111年3月31日
YT00000000
21,600
21,600
他一P127-12
9、他二P273
萬川診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8,000
8,000
他一P127-12
9、他二P275
萬川診所
111年4月20日
YT00000000
7,240
7,240
他一P127-12
9、他二P277
萬川診所
111年4月29日
YT00000000
11,200
11,200
他一P127-12
9、他二P279
萬川診所
111年5月25日
AY00000000
11,400
11,400
他一P127-12
9、他二P281
小計
106,500
潔揚診所大
樹區
111年3月17日
YT00000000
4,180
1,12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客戶自用
的已結清
他一P131-13
3、他二P283
潔揚診所大
樹區
110年12月23日
TL00000000
15,000
10,200
他一P131-13
3、他二P285
小計
11,320
宏源診所
111年3月21日
YT00000000
3,000
3,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35-13
7、他二P287
宏源診所
111年3月30日
YT00000000
3,200
3,200
他一P135-13
7、他二P289
宏源診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4,800
4,800
他一P135-13
7、他二P291
宏源診所
111年4月22日
YT00000000
5,200
5,200
他一P135-13
7、他二P293
小計
16,200
林連風診所
111年3月1日
YT00000000
9,280
9,28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139-14
1、他二P295
林連風診所
111年3月8日
YT00000000
8,000
8,000
他一P139-14
1、他二P297
林連風診所
111年3月11日
YT00000000
600
600
他一P139-14
1、他二P299
林連風診所
111年3月24日
YT00000000
4,500
4,500
他二P301
林連風診所
111年3月24日
YT00000000
700
700
他二P303
林連風診所
111年3月28日
YT00000000
11,000
11,000
他二P305
林連風診所
111年4月1日
YT00000000
14,400
14,400
他二P307
(續上頁)
林連風診所
111年4月11日
YT00000000
5,500
5,500
他二P309
林連風診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38,400
38,400
他二P311
林連風診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12,230
12,230
向客戶借調藥
品未歸還,補
單歸還後,列
問題帳款
他二P313
林連風診所
111年9月22日
FA00000000
334
334
他二P315
小計
104,944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4月13日
YT00000000
31,900(
起
訴書誤載為
26,500)
31,9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143-14
5、他二P317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4月18日
YT00000000
38,400
38,400
他一P143-14
5、他二P319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4月22日
YT00000000
10,800
10,800
他一P143-14
5、他二P321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5月5日
AY00000000
13,000
13,000
他一P143-14
5、他二P323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5月9日
AY00000000
8,600
8,600
他一P143-14
5、他二P325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5月13日
AY00000000
2,700
2,700
他一P143-14
5、他二P327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5月18日
AY00000000
23,790
23,790
他一P143-14
5、他二P331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5月18日
AY00000000
8,600
8,600
他二P329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5月20日
AY00000000
22,000
22,000
他二P333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6月1日
AY00000000
3,500
3,500
他二P335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6月6日
AY00000000
4,200
4,200
他二P337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6月13日
AY00000000
35,000
35,000
他二P339
振成家庭醫
學診所
111年6月23日
AY00000000
15,000
15,000
他二P341
小計
217,490
屏和診所
111年3月15日
YT00000000
1,000
1,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47-14
9、他二P343
屏和診所
111年3月15日
YT00000000
2,100
2,100
他一P147-14
9、他二P345
小計
3,100
健丞診所
110年5月26日
NB00000000
26,400
26,4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後,用客戶
的合約暫收款
沖帳
他二P347
健丞診所
110年6月16日
NB00000000
20,500
20,500
他二P349
健丞診所
110年7月9日
PW00000000
12,000
12,000
他二P351
健丞診所
110年10月13日
RR00000000
9,000
9,000
他二P353
健丞診所
110年11月8日
TL00000000
4,800
4,800
他二P355
健丞診所
110年12月3日
TL00000000
30,100
30,100
他二P357
健丞診所
111年1月10日
WR00000000
20,000
20,000
他二P359
健丞診所
111年1月25日
WR00000000
30,400
30,400
他二P361
(續上頁)
健丞診所
111年2月21日
WR00000000
4,000
4,0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二P363
健丞診所
111年3月7日
YT00000000
22,000
22,000
他二P365
健丞診所
111年3月10日
YT00000000
17,450
17,450
他二P367
健丞診所
111年3月18日
YT00000000
8,000
8,000
他二P369
健丞診所
111年3月28日
YT00000000
10,000
10,000
他二P371
健丞診所
111年3月28日
YT00000000
6,600
6,600
他二P373
健丞診所
111年3月29日
YT00000000
23,000
23,000
他二P375
健丞診所
111年4月25日
YT00000000
22,400
22,400
他二P377
健丞診所
111年4月27日
YT00000000
12,000
12,000
他二P379
健丞診所
111年4月29日
YT00000000
25,600
25,600
他二P381
健丞診所
111年5月9日
AY00000000
1,950
1,950
他二P383
健丞診所
111年5月9日
AY00000000
3,750
3,750
他二P385
健丞診所
111年5月18日
AY00000000
10,200
8,5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剩餘$1700
待暫收款回復
後沖帳
他二P387
健丞診所
111年6月9日
AY00000000
17,025
17,025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二P389
健丞診所
111年6月13日
AY00000000
18,090
18,090
他二P391
健丞診所
111年6月14日
AY00000000
15,000
15,000
他二P393
小計
368,565
李建宏診所
111年2月8日
WR00000000
10,800
1,200
合約超出後已
請
款
(
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53-15
5、他二P395
小計
1,200
辛英郎婦產
科診所
111年1月13日
WR00000000
3,000
3,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57-15
9、他二P397
辛英郎婦產
科診所
111年4月6日
YT00000000
3,000
3,000
他一P157-15
9、他二P399
小計
6,000
蔡武昌診所
110年12月29日
TL00000000
3,000
3,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61-16
3、他二P401
小計
3,000
楊文夫內兒
科診所
111年4月7日
YT00000000
1,800
1,8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65-16
7、他二P403
楊文夫內兒
科診所
111年4月7日
YT00000000
1,600
1,600
他一P165-16
7、他二P405
楊文夫內兒
科診所
111年4月7日
YT00000000
1,250
1,250
他一P165-16
7、他二P407
楊文夫內兒
科診所
111年4月15日
YT00000000
3,090
3,090
他一P165-16
7、他二P409
小計
7,740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0年8月9日
PW00000000
14,400
14,4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後,用客戶
他一P169-17
1、他二P411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0年9月28日
RR00000000
18,000
18,0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13
(續上頁)
的合約暫收款
沖帳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0年12月23日
TL00000000
7,200
7,2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15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1年1月13日
WR00000000
3,600
3,6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17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1年3月25日
YT00000000
10,800
10,8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19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1年5月10日
AY00000000
18,000
18,000
出貨至客戶
端,將藥品取
走。
他一P169-17
1、他二P421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1年5月27日
AY00000000
7,200
7,2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23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1年6月14日
AY00000000
7,200
7,2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25
衡一復健科
診所
111年6月17日
AY00000000
14,400
7,200
他一P169-17
1、他二P427
小計
93,600
戴內科診所
111年3月8日
YT00000000
6,000
6,000
已請款(現
金),未入公
司帳。
他一P173-17
5、他二P429
戴內科診所
111年3月31日
YT00000000
7,500
7,500
他一P173-17
5、他二P431
小計
13,500
總
計
有發票明細
1,970,633
被告預支款
9,297(檢察
官當庭更
正)
合計
1,979,930
(續上頁)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